打工仔冒充“大老板”接连骗取打工女辛苦钱

2021年05月15日11:43

来源:大河报

  □顶端新闻·大河报记者郑松波通讯员靳趁玲

  本报讯假借谈朋友为名实施诈骗行为的犯罪屡见不鲜,在公安机关大力度的防诈骗宣传下,不少人具有了一定的防骗常识,但部分人一旦坠入犯罪嫌疑人挖好的“爱河”陷阱,就丧失了判断能力。近日,尉氏县一打工女小玲就因此付出了沉重代价。

  4月3日,30多岁的赵某在尉氏县一加油站给私家车加油时结识了加油站工作人员小玲,两人闲聊中渐渐熟络,赵某自称经营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家中资产雄厚,能得到这样的成功男士倾心,小玲自是满心欢喜。但让小玲感到苦恼的是赵某已经成家,赵某对小玲表白后,表示要与妻子离婚,再与小玲重组家庭,方才打消了小玲的顾虑。

  4月7日,赵某找到小玲,称其正在与其妻子闹离婚,以怕他妻子分其某小区房产为由,要把房子提前过户给小玲,让小玲拿三万元过户费,小玲知道这个小区随便一套房子就得80多万,赵某竟然送给了自己,这让小玲对赵某对自己的感情深信不疑。但自己一个在加油站打工的,三万元过户费一时难以拿出,就先将仅有的3400元现金交给了赵某。4月8日,赵某又催促小玲想办法凑够一万元钱,小玲东拼西凑转给了赵某6600元。4月9日,赵某又以跑项目送礼为由让小玲给其转一万元钱,赵某称其家里有340万元钱,因其媳妇在家,没办法拿出来。小玲信以为真,又东拼西凑给赵某转了一万元钱。4月13日,赵某又以项目需要周转资金,让小玲给其转8000元钱,但小玲实在是找不来钱了,就没有再转。

  时间一长,小玲对赵某接二连三要钱的行为产生了怀疑,而且小玲转给赵某的钱大部分是借别人的钱,无奈之下小玲催促赵某还钱。但赵某一直推托始终不肯还钱,小玲心生疑虑,于是报警求助。

  尉氏县公安局建设路派出所接到报警后,根据小玲叙述的情况,民警分析认为这极有可能是一种诈骗犯罪,根据小玲所提供的线索,民警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赵某(男,尉氏县十八里镇人),经过民警调查,赵某并非房地产开发公司老板,其实他也是给别人开车的一个打工仔,也没有跟妻子闹离婚,在尉氏某小区根本就没有房产,得知调查结果后,小玲如梦方醒。

  5月7日,犯罪嫌疑人赵某被尉氏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编辑:魏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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