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周口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的出台,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4号)精神,支持以河南周口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为基础升建周口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以下简称周口农高区),打造小麦产业创新发展引领区、黄淮平原高质高效农业示范区、全国乡村振兴典范区。
一、《若干意见》出台的背景
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从国家层面上部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工作。按照科技部工作安排,到2025年拟在全国布局建设30家左右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目前已建有4家(陕西杨凌、山东东营、山西晋中和江苏南京)。2020年11月,周口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被科技部遴选为第二批拟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省政府向国务院报送了《关于周口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升级建设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的请示》。按照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创建要求,省政府研究出台支持政策为创建的必备条件之一。
二、《若干意见》主要目标
《若干意见》围绕周口农高区的建设主题和主导产业,明确提出把周口农高区建成小麦产业创新发展引领区、黄淮平原高质高效农业示范区、全国乡村振兴典范区。
到2025年年底,小麦全产业链创新发展的格局基本成型,农业科技经济一体化建设初步完成,带动全省、服务全国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高新技术企业新增10家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级以上创新研发平台新增10个以上,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省级以上创新创业平台新增10个以上,累计转化各类成果100项以上,推广新品种、新技术300项以上;年总产值达到350亿,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提高到4.5%,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100%,收入超过10亿元的涉农龙头企业新增6家以上。
三、《若干意见》重要政策措施
《若干意见》在科技引领、产业集聚、人才支持、对外开放、体制机制等方面对建设周口农高区提出了26项具体措施。重点政策如下:
在科技创新政策方面,着力推动黄淮平原高质高效农业创新高地建设,提出实施周口农高区科技创新计划,推动关键共性核心技术取得实质性突破。推进周口农高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出对在周口农高区建设育繁推基地规模达到500亩以上的单位,周口市给予不低于60%的土地流转费财政补贴。对整体迁入周口农高区的省外高新技术企业,按照规定直接确认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省财政按照企业规模给予一次性最高100万元奖补。
在人才引进方面,提出支持周口农高区设立人才工作服务中心,建立“人才绿卡”制度;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与企业合作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成果转让收益用于奖励成果完成及转化人员的比例不低于70%、最高可达100%;对在周口农高区创新创业和转化成果的人才团队,可由中原科创风险投资基金、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等省级政府基金按照市场化方式予以股权支持。
在对外开放方面,提出推动周口农高区搭乘国际航班、中欧班列(郑州)、铁海联运班列等,畅通与贸易伙伴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产品运输渠道。推进周口农高区企业与国外高等院校、研发机构、高新企业开展全方位合作。
在创新体制机制方面,提出完善周口农高区管理体制机制,探索岗位管理制度。支持周口农高区探索“五地一产”(农村集体非承包耕地、林地、四荒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宅基地和集体经营性资产)入市路径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