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委党史研究室
1931年3月10日,中共中央通过《关于鄂豫皖苏维埃区域成立中央分局决议案》,指出:“为着适应鄂豫皖苏维埃运动的扩大,红军第四军与皖西独立师的发展,中央政治局特决定在这一地区成立中央分局,以直接领导这一地区的土地革命的开展。在这一苏区未与江西中央苏区打通以前,中央分局完全直隶于中央政治局,其职权系代表中央政治局而高于各省委。”5月12日,张国焘以中共中央代表的身份,在光山县新集(今新县)召开会议,宣布中央决定,撤销中共鄂豫皖特委,选举产生中共鄂豫皖中央分局。分局委员共11人,其中中央指定8人,即张国焘、陈昌浩、沈泽民、曾中生、邝继勋、舒传贤、方英、柯庆施(未到任);在当地增补3人,即郭述申、高敬亭、周纯全;候补委员有甘元景等15人。同时由张国焘、沈泽民、陈昌浩组成常委会,张国焘任书记。5月16日,分局发出第一号通告,宣布分局成立并开始工作。
分局成立后,鄂豫皖革命军事委员会也随之成立,张国焘兼任主席,下设参谋部、政治部、秘书处、经理处、军医院、航空局等。6月28日至30日,鄂豫皖中央分局在新集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加强了常委会的组织,扩大了执委和候补执委的人数,增选周纯全、高敬亭、王平章、郭述申4人为分局常委会委员,成立党的监察委员会,蔡申熙任主席。同时,根据中央《关于鄂豫皖省委的决议》,于6月间组成中共鄂豫皖临时省委,沈泽民任书记。1932年1月,中共鄂豫皖省第一次代表大会在鄂豫皖中央分局领导下举行,选举产生中共鄂豫皖省委,书记沈泽民。
1931年5月下旬,鄂豫皖根据地党和红军取得第二次反“围剿”胜利后,鉴于认识到新的“围剿”必然到来,便抓紧时机深入反“围剿”的政治动员,整顿、发展地方武装,扩大正规红军,多方筹集粮食等,积极进行反“围剿”准备。正当鄂豫皖革命形势发展之时,分局书记张国焘大肆推行“左”倾错误路线,相继在红军和地方党组织中实行残酷的“肃反”政策。尽管如此,广大共产党员和红军指战员,还是把张国焘同党和红军区别开来,不曾动摇对共产主义的信念,对党的事业忠心耿耿,前仆后继、英勇不屈地与敌人进行斗争,取得一系列战斗的胜利。
1931年11月7日,根据中共中央决定,红四方面军成立,总指挥徐向前,政治委员陈昌浩,下辖红四军、红二十五军等,总兵力近3万人。红四方面军的成立,是鄂豫皖根据地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标志着党领导的武装斗争走向新的发展阶段,为夺取第三次反“围剿”的胜利提供了重要条件。
分局、省委成立后,领导鄂豫皖人民在军事斗争中取得节节胜利,尤其是红四方面军成立后,取得商(城)潢(川)、潢(川)光(山)、苏家埠、黄安战役的胜利,消灭敌人近40个团、约6万人,使国民党军队对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的第三次“围剿”彻底破产。同时苏区的政权建设、经济文化建设和土地革命运动也广泛开展起来,开创了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的鼎盛局面。红四方面军发展到4.5万人,成为全国三大主力红军之一。根据地面积达到4万多平方公里,拥有人口350万,建立了27个县级革命政权,成为仅次于中央根据地的全国第二大根据地。
鄂豫皖根据地的迅猛发展与日益巩固,极大威胁着武汉、南京等国民党统治中心。1932年夏,蒋介石亲自担任鄂豫皖三省“剿匪”总司令,调集20多个师30余万人对鄂豫皖根据地发动大规模的第四次“围剿”。红四方面军虽然英勇作战,消灭了敌人大量有生力量,但由于敌强我弱,加之指挥失误,仍以失利告终。1932年10月,中共鄂豫皖中央分局率红四方面军主力撤离根据地,西征川陕边,鄂豫皖省委留下坚持战斗。1933年2月,中共川陕省委、西北军委成立后,中共鄂豫皖中央分局结束。
(执笔:牛珂珂 霍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