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记者 张家祺)7月29日,记者从河南省人社厅获悉,为助力受灾地区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省人社厅印发了《关于支持受灾地区防汛救灾、灾后重建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关于就业务工方面,《通知》提出,各地需依托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建立受灾地区失业、就业困难人员动态监测数据库,形成“受灾困难人员帮扶清单”,举办“抗灾情稳就业”专场招聘活动。帮扶高校毕业生就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受灾地区高校毕业生,并免收报名费和体检费等。
据悉,全省暂统筹失业保险基金1亿元,对受灾严重、有稳岗需求的市县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市场主体,介绍受灾群众实现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按每介绍成功1人3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
企业和个人创业受灾怎样减小损失?《通知》提出,针对以上人员企业担保贷款的,将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办理流程,提供应急续贷帮扶,组织开展小微企业的创业辅导活动。同时可延缓缴纳社会保险费,建立“受灾企业缺工清单”,实施重点帮扶。
《通知》提到要加强职工技能培训,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按每人每天30元标准执行,其中市外省内参加培训的,每人再给予300元一次性交通费补贴。对有条件的技工院校开设涉农专业,落实国家助学金、免学费等政策。对受灾地区户籍技校在校生,采取减免住宿费、发放补助学等方式,减轻生活负担。
针对企业职工,《通知》提出开辟工伤待遇支付便捷通道,在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待遇支付时,简化程序、特事特办、随报随办,及时足额兑付工伤保险各项待遇。支持受灾情影响的企业在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采取协商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脱岗培训等方式稳定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