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南阳出现多起散播涉疫情不实信息被查的案件
8月2日,镇平县公安局柳泉铺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一网民在微信群内发布“疫情防控升级紧急通知“明天(31日)起全市恢复2020年初战时状态,不要离开本市,坚决不要出省,不流动”等涉疫情信息,引起社会公众关注。
经核实,该信息为不实信息。8月3日,警方经过摸排查找到当事人张某某(女,26岁,镇平县人),后依法将张某某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张某某对其散布谣言、谎报疫情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对其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深感后悔,表示今后不信谣、不传谣,一切以官方信息为准。
目前,镇平县公安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依法对张某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南阳市委网信办南阳市公安局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
规范网络传播秩序的通告
当前,国内多地出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空前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网络传播秩序,净化网络生态环境,南阳市委网信办、南阳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就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规范网络传播秩序通告如下:
一、对未经证实的网络信息,自觉做到不听、不信、不传。
二、对微信、微博、抖音及其他网络平台传播的没有正规来源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信息,不得随意转发、评论;对已经转发、评论的要及时予以删除,主动消除影响;无法删除的要及时辟谣,主动向公众说明情况。
三、网民不得为“吸粉增流”等出于个人目的而编造、发布不实信息;对发现的不实信息,要及时向网信、公安部门举报。
四、网民不得通过网络发布、传播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不得侵害他人名誉、隐私。
五、鼓励网民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疫情,树立信心,做好个人自我防护,为疫情防控工作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凡通过网络发布、传播不实信息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网信、公安部门将坚决依法予以查处打击,追究发布者、转发者、管理者等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请广大网民朋友自觉树立法治意识,增强辨别能力,以实际行动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
欢迎广大网民投诉举报网络谣言信息及线索。
投诉举报电话
南阳市委网信办:0377-63399347
0377-63398005
南阳市公安局:110或0377-61223602
南阳市委网信办
南阳市公安局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