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管控措施的通告
(2021年18号)
为应对我市严峻复杂的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坚决阻断“德尔塔”病毒的扩散蔓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就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相关措施通告如下:
一、全市居民小区(村)实行闭环管理,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措施,减少人员流动。其中:中高风险地区内居民“足不出户”,健康码标记红色;封控区域内居民“足不出院”,健康码标记黄色,每天每户可安排一人持出入证(由社区办理)外出购置必需生活物品;其他居民坚持“非必要不出市”。
二、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出入办公场所严格扫码、测温和登记管理,除参与疫情防控、灾后重建和值班值守外,要有适当人员在岗在位,保持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三、全市各类企业严格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防控责任,正常组织生产经营,员工持有效证件和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点对点”严格扫码、测温和登记管理后出入小区(村)、厂区。
四、暂停客运班线;城市公交减少发车班次;出租车、网约车不得进入中高风险地区、不得出市区运营;驾驶员严格个人防护,及时对车内外进行消杀;乘客必须携带有效核酸证明并扫码、戴口罩。
五、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商超、便利店、农贸市场、医疗机构正常营业,严格通风消杀、扫码测温,实施预约、错峰、限流措施。药店暂停销售发热类药品。
六、养老院、福利院、监所等机构暂停探视活动;公共浴室、美容美发、娱乐场所、线下培训、托幼机构等密闭场所暂停开放;公墓、骨灰堂(塔陵)暂停祭扫;宗教活动场所暂时关闭;餐饮场所严禁堂食;婚事暂缓、丧事简约。
七、严禁各类集聚性活动,非生活必需场所一律暂时停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视疫情变化适时调整。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