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制报记者李梦扬通讯员张会申黄郭静
今年以来,清丰县检察院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检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的“试金石”,真正把实事、好事办到群众心坎上。
清丰县检察院专门研究部署,制订《清丰县检察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全院干警树牢“群众利益无小事”理念。“要通过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起小案,厚植党的执政根基。”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斌说。该院逐项梳理各部门职责,厘清为民服务事项,向社会公布爱民实践服务承诺10件实事;结合“四晒一诺”活动,推进检企联络常态化机制、企业司法需求保障机制等14项措施落实。
“我们企业受骗损失很大却投诉无门……”近日,清丰县一名民营企业负责人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向清丰县检察院寄去了一封求助信。收到信件后,该院立刻安排干警深入企业走访座谈,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在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的同时,帮助企业堵塞制度漏洞、完善经营管理方案。该院落实检察长阅批群众来信、领导干部带头办信办案等制度,严格办信办案流程,坚持公开听证常态化,抓好司法救助,不断提升12309检察服务中心对外窗口服务质量。
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的同时,清丰县检察院依法审慎把握宽严界限,对主观恶意不大的初犯、偶犯,及达成刑事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秉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依法不捕、不诉。该院还积极开展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帮助他们重回生活正轨。
清丰县检察院结合检察官进村组、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走访活动,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针对收集的意见建议,该院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校园食品安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开展窨井盖专项整治,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和公益诉讼服务乡村振兴专项监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清理乡村生活垃圾5.6吨,复垦违法占地一处;开展“白色污染”防治专项行动,督促市场监管、商务、农业农村部门排查各类市场主体100余家,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开展禁塑限塑主题宣传活动,效果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