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9月29日电(郭其钰)日前,浙江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全面加强“共享法庭”建设健全“四治”融合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多元解纷、基层治理的最小支点,以一体化、均衡化、便捷化的诉讼服务助力构建“四治融合”城乡基层治理体系。
据了解,目前浙江共有人民法庭316家,每家平均服务4.3个乡镇,服务基层半径偏大,县级矛调中心向镇街、村社最末端延伸时,还缺乏司法服务的有效抓手和有力支点。同时不少基层群众不会用、不愿用数字化成果解决纠纷。
如何运用数字化手段参与和融入基层治理?浙江法院通过在镇街、村社设立“微法庭”“共享法庭”,将法治触角延伸到社会治理最末端,把调解指导、纠纷化解、线上诉讼、普法宣传、基层治理等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根据《意见》,“共享法庭”建设“不增编、不建房、快落实、广覆盖”,因地制宜依托镇街村社、行业组织现有硬件设施,以“一根网线、一块屏”为标准配置,集成浙江解纷码、移动微法院、庭审直播系统、裁判文书公开平台等软件模块,聚焦基层矛盾纠纷高发部位和群体,在镇街、村社进行布局。
“从2021年9月起至2022年底,通过三期建设,我们目标形成全面覆盖、功能完备、运行高效的‘共享法庭’布局和运行体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其中2021年底前,实现“共享法庭”覆盖该省30%以上镇街、30%以上村社、1个以上行业或组织;2022年底前,原则上实现“共享法庭”覆盖该省90%以上镇街、90%以上村社、5个以上行业或组织。
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研究员夏学民认为,发源于浙江法院的“共享法庭”实现了传统法院体系的颠覆式创新,让传统意义上的法院审判转化为分布式、智能型、预警式的矛盾纠纷调处新机制。
他分析称,“共享法庭”之所以成为现实,得益于技术和文化的双重支撑,即发达而普遍应用的移动互联网技术、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理念以及和为贵的中华传统文化。“共享法庭”为探索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基层治理智慧化、人性化提供了范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