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平顶山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决定:接受古松辞去平顶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平顶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会议决定:接受李建民辞去平顶山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平顶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决定任命:
高建立为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
王治安为平顶山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其代理主任;
李自军为平顶山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许向阳为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吴建民的平顶山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树延的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肖永刚的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决定免去:
张庆一的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平报融媒记者蔡文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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