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图读懂丨河南出台办法 规范自然资源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

2021年10月20日19:37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记者 路娇)近日,记者从河南省财政厅获悉,为规范和加强省级自然资源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自然资源厅近日联合印发《河南省省级自然资源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所称专项资金是指省级预算安排的,用于支持省级自然资源事业发展的基金,执行期限为三年。

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主要用于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管理、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理、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监督执法、自然资源科技创新、基础测绘、自然资源信息化建设及不动产登记等方面的支出。

专项资金原则上采取项目法分配,资金由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共同管理。省财政厅主要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省自然资源厅主要负责项目管理及其预算执行管理。

《办法》明确,项目预算一经批复下达,项目承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原则上不再调整。项目承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会计核算制度和财务规定,按照规定的用途、标准和要求支出,不得滞留、截留、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在申报专项资金预算时应同步设置具体项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设计的指标应细化、量化,能够清晰反映预算资金的预期产出和效果,经河南省财政厅审核后随部门预算同步批复下达。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项目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结果。

《办法》要求,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预算合理安排使用资金,不得随意提高支出标准,不得用于本办法规定支出范围以外的其他支出,积极配合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编辑:郭同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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