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 不可迷信“双十一”所谓“价格优势”

2021年11月05日09:06

来源:经济参考报

  11月11日虽然还未到来,但各大电商平台已陆续拉开“双十一”购物节的帷幕。11月4日,中消协发布消费提示称,随着法律制度不断完善和监管力度加大,网络消费环境逐步优化,但网购侵权行为仍时有发生。消费者不可迷信“双十一”的所谓“价格优势”,购买前最好能提前了解价格走势,做到心中有数,除非是长期跟踪考察的商品,否则千万不要单纯相信低价宣传而盲目跟风下单。

  中消协表示,“双十一”是商家历时多年打造的“促销节”,线上线下市场笼罩在“巨惠特卖”“全年最低”“限时抢购”“爆款秒杀”的宣传迷雾当中,给消费者形成“买到就是赚到”的心理预期。但实际上,消协组织多年的价格监测和消费者投诉显示,一些商家“双十一”促销价格未必真实惠,有的商家使用的是“先涨后降”的套路,有的商家设置各种花式“买赠”,实际到手价格与平时并无差别,甚至还可能会是全年最贵。

  当前,很多商家纷纷推出各种促销手段吸引消费者下单,包括预售、红包、满减、优惠券等,一些促销规则设计复杂,需要消费者“精打细算”才能理得清。对此,中消协提醒消费者要留心商家的促销规则,了解各种优惠措施是否有“门槛”限制、适用的产品品类和范围、能否叠加使用以及售后服务措施等。对于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标识不清以及明显存在不公平格式条款的,建议慎重选择,以免事后产生纠纷。消费者购买预售产品的,还要明确预付款和尾款的支付时间及金额、商家的发货时间、双方的违约责任等重要事项。


  买到就是赚到?"双11"价格也可能是"全年最贵"

  多部门规范“双11”

  10月27日,工信部发文,针对营销短信扰民问题召开行政指导会,规范电商平台短信营销行为,不得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请求擅自发送营销短信,完善现有短信营销预案。

  11月4日,中消协也发布“双11”套路提醒,这些套路包括,先涨后降;买赠可能是全年最高价;规则复杂套路多;便宜货可能是临期产品等。从多个方面提醒消费者“双11”网购需谨慎。

  另外,早在4月份,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税务总局召开互联网平台企业行政指导会,针对强迫实施“二选一”以及其他突出问题,会议明确提出严防垄断失序,确保市场公平竞争等。

碰到这些情况,投诉!

  千防万防,消费者在“双11”体验中可能还是会碰到一些烦心事。比如,常见的未经用户同意,快递直接放驿站、快递柜等。这种情况,消费者可以要求快递公司送货上门或进行投诉。

有些情况消费者需注意,需自己担责!

  当然,还有一些情况需要消费者自己担责。

  首先,不要脱离平台进行私下交易,不直接转账、汇款至私人账户以及通过发送付款链接页面或者扫描二维码等方式进行付款。

  还有常见的就是,和快递员约好了取件地点和时间,却忘记取造成快递丢失、损坏等。《民法典》第六百零八条规定: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编辑:林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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