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英雄”卢静:用真善美守护平安

2021年11月08日08:34

来源:河南法制报

  □河南法制报记者薛华通讯员薛宏冰王瑞苗/文图

  她负责的未检工作成绩突出,连续3年全市排名第一,该院未成年人检察科被荣记集体三等功;她发起实施的“一家两基地”未检工作社会化支持体系建设项目被评为漯河市检察机关“十佳特色品牌”;她个人获得“漯河市青年岗位能手”“漯河市最美政法人”“临颍县最美政法人”等荣誉称号。

  她是临颍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未成年人检察科负责人。不久前,她被评为全国“平安英雄”。

  真——守护真相与正义

  卢静,人如其名,有一股柔婉沉静的气质,虽然说话柔声细语,但是很有力量。

  “我心目中英雄的品质就是舍己为人。我离英雄的距离还很远,只是做了自己该做的工作。”谈及获得全国“平安英雄”称号,卢静谦虚地说。

  相比获得的荣誉,卢静更在意的是犯了错的孩子、犯了罪的孩子有没有被扶正、有没有被社会接纳、有没有打开心门迎接新生。

  在卢静看来,检察工作的意义不是办理了多少案件、获得了多少荣誉,而是要执法为民、守护公平正义。

  卢静,1987年9月出生,新乡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2012年7月,她研究生毕业后考入临颍县司法局工作,2016年5月,考入临颍县检察院工作。进入检察机关工作以来,她先后从事公诉、未检工作,尽管岗位在变,但不变的是她对工作的热忱。

  “做检察工作最重要的是要细心。卢静是一个很较真儿的人,案件交给她让人放心。”谈到卢静,该院党组成员曹政宇赞不绝口。

  曹政宇告诉记者,初到检察院工作时,卢静参与办理了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李某与夏某是朋友关系,夏某酒后与李某发生口角并将李某捅伤。尽管夏某未对李某进行赔偿,但李某要求对夏某进行从轻处理。理由为夏某是酒后冲动对李某造成伤害,且夏某不富裕,没钱对李某进行赔偿。

  在进一步询问李某时,卢静得知夏某经常出售电动车。“经常卖电动车的夏某怎么会没钱赔偿李某?其中有没有猫儿腻?”卢静心里充满了“问号”。带着问题,她再次到看守所提讯夏某,最终挖出了夏某在外地陆续盗窃10余辆四轮电动车并低价出售的犯罪事实。

  在近3个小时的讯问中,卢静固定了夏某盗窃的犯罪证据。她向侦查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对漏罪进行补充侦查后一并起诉。最终,法院数罪并罚,判处夏某有期徒刑9年,并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多名买家进行追诉,守护了公平正义,捍卫了司法权威。

  2019年,卢静参与开展未检工作。为了更好地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她不断增加自己的知识储备,积极深入学习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吃透相关法律条文、司法解释等,很快成为该院未检部门的骨干力量。

  “必须对小浩(化名)进行惩罚,使他认识到盗窃的后果。”在办理未成年人小浩的盗窃案时,卢静态度坚决。在她看来,惩罚小浩更有助于其成长。

  年满16周岁的小浩因盗窃被取保候审。其间,他又因盗窃手机被当场抓获。为了让小浩充分认识到触犯法律的严重后果,卢静表示一定要依法对小浩提起诉讼。

  最终,法院对小浩作出刑事处罚,判处小浩拘役3个月、罚金1000元。在刑罚执行完毕后,小浩表现良好,也未重新犯罪。

  善——善德善行善为

  “卢静很善良、很能干,善于做未检工作,工作也很有思路。”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邱利民说。这也是认识卢静的人对她的普遍评价。

  卢静办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刚满16周岁的小阳(化名)因为好朋友和他人发生矛盾,出于义气出手帮忙,被卷入一场聚众斗殴。

  这起案件并不复杂,事实也清楚。因小阳未满18周岁,卢静严格按照各项特殊程序,及时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小阳提供辩护,同时进行社会调查,了解其成长情况、犯罪原因等。

  在综合全案证据并讨论汇报后,检察院对小阳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在此后6个月的跟踪帮教中,小阳表现积极,每个月都到帮教基地参加志愿劳动。卢静主动添加小阳的微信,除了对小阳进行普法教育外,还与小阳唠家常、谈理想,教他做人做事的道理,见证了小阳的点滴改变和成长。

  对卢静来说,有一种正义叫守护成长。对犯了错的孩子、犯了罪的孩子,她总是怀着最大的善意用心对待,为他们打开一扇窗,让他们感受不一样的世界和不一样的人生。

  小明(化名)是卢静承办的一起盗窃案的犯罪嫌疑人,犯罪时不满18周岁。由于他是初次犯罪,犯罪金额较小,并积极退赔被害人损失,真诚认罪认罚,本着“教育、挽救、感化”的原则,卢静积极申请对他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给了小明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帮教考察期结束后,卢静还关心着小明的成长。一天,看到小明在微信朋友圈里发布的一条卖二手摩托车的信息后,卢静坐不住了。“摩托车照片拍摄地在地头。这车是小明的还是他朋友的?他会不会又有犯错的苗头了?”想到这些,卢静立即给小明发微信问情况。得知小明是帮朋友转发信息,且他再三承诺将通过正当途径生活后,卢静才稍稍放心。

  善良的卢静始终相信:善良是有力量的,这力量足够改变一个人的命运。对她来说,检察工作不仅仅是捍卫公平正义的事业,更是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甚至是改变他们命运的良心工作。

  美——散发人性之美

  工作中,卢静发现很多未成年人犯罪都是因为爱的缺位。对此,她总是想多做点儿力所能及的事,让未成年人感受到,这个世界上,一定有人在悄悄爱着他们,守护他们更好地成长。

  她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为督促家长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监护,她牵头发出全市首份“督促监护令”,以法之名,对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进行告诫、教育。她积极推动该院建立健全未检工作机制,组建临颍县检察院“临检护未”志愿服务队,组织开展系列具有检察特色、法治亮点的法律宣传活动。她被孩子们亲切地称为“知心姐姐”。她组织编印了《阳光伴我成长法律为我护航》宣传书籍、预防侵害法治小书签等,和同事积极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2019年以来,他们共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50余场次,受益师生及家长3万余人。

  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卢静在深入防控一线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还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录制了“周末普法云课堂”节目,制作了“疫”案说法系列课件,利用微信推送给学校,使师生足不出户就能接受法治教育。

  工作之余,她还积极参加文明交通劝导、结对帮扶贫困留守儿童、慰问老人等志愿服务活动。在该院党组支持下,依托“儿童之家”,她牵头建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联络点,带领志愿者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活动等,用点滴力量传播法律知识,致力于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

  有人质疑:他们办案之余花那么多精力去讲课、宣传,到底能取得多大效果?

  “哪怕只有一个孩子因此在犯罪的诱惑下转身,在邪恶面前成功逃脱,我们所做的就是值得的!”卢静说。

  经常加班到很晚是卢静的工作常态。一次,卢静按时下班,回到家张开双臂想抱抱孩子,孩子却躲在家人身后问:“天还没黑呢,你怎么回来了?”那一刻,卢静意识到自己亏欠孩子太多了。

  她把太多的时间给了工作,留给家人和自己的时间就相对少了。除了亏欠孩子,卢静还觉得自己亏欠父母。

  因为工作的特殊性质,她很少有时间照顾家人,回新乡老家的次数也较少。今年年初,卢静的父亲突发脑梗,母亲也因劳累过度生病住院。她休了年假加上请假,全心全意在医院陪护父母。

  在卢静身上,笔者看到了人性之美。这种美就像是炉中火,点亮自己,温暖他人。

  “平安英雄”,她当之无愧!

编辑:张馨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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