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王超:百姓的“放心庭长”

2021年11月10日08:10

来源:河南法制报

  人物名片

  董王超,男,1981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罗山县法院民一庭庭长。他扎根基层,体悟民意,化干戈为玉帛,被群众亲切地誉为“放心庭长”。数年来,他先后被评为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优秀法官、全省审判业务专家、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等,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

  身份标签——法庭里走出来的办案专家

  性格标签——敢为人先,勇于创新

  群众评价——最想让他办自己的案子

  2006年9月考入罗山县法院工作至今,董王超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办公室副主任、龙山人民法庭庭长,2019年5月至今任该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一庭庭长。他热爱司法事业,忠诚司法为民,创新运用“枫桥经验”化解矛盾纠纷,2015年任龙山人民法庭庭长至今,共审结各类案件1500余件,无一错案,无一信访投诉,无一不廉洁问题反映,连续8年年度考核优秀,被群众誉为“放心庭长”。他敢为人先,勇于创新,精于审判实务研究,曾参与撰写法学著作1部,先后在国家级载体发表各类理论文章30余篇,学术总字数50余万字,是我省首批“全省审判业务专家”评选中唯一一名在人民法庭庭长岗位上获评的法官;先后获评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优秀法官、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等,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今年7月1日,作为全国法院系统14名先进模范人物代表之一,他受邀参加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并现场观礼。

  A

  矛盾绝不上交

  “矛盾要在基层化解,绝不能上交。”董王超高度重视审判效率,加大小额速裁工作力度,积极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同时,始终将调解贯穿审判全过程,绝不放过任何可以调解的机会,多方借用外力化解矛盾。

  2019年3月,董王超在审理吴某起诉儿子、儿媳索要房屋案件时,充分利用和人民陪审员一起到当事人家中进行宣判前的有利时机,因势利导,多方说服沟通,最终促成了案件调解,也有效弥合了父子亲情。

  针对近年来家事纠纷数量不断增多、类型日益多样、处理难度逐渐加大的实际情况,为修复受损的家庭细胞,促进家庭和睦,董王超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处理思路:把握案件特点,有效开展“智慧”调解,坚持打好温情牌,情理法交融,妥善处理“百”家事,深受广大干部群众的欢迎。如今,越来越多的群众指名道姓要他承办自己的案件,理由是“由他处理纠纷很放心”,他也被辖区群众誉为“放心庭长”。

  B

  让公平正义看得见

  对于调解不了的案件,董王超坚持繁案精办、特案细办,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确保“公平正义让当事人看得见”。

  董王超审理的农民工钟某因拆旧民房被砸死一案,钟某在拆旧民房的工地上被倒下的墙体砸死,包工头黄某的右腿也被砸断,钟某的亲属将包工头黄某和房东龚某一并起诉。由于钟某和包工头黄某及房东龚某之间是否存在雇佣关系及责任如何承担争议较大,无法调解,案件事实一时也难以查清。

  时值盛夏,酷暑难耐。开庭当日下午,董王超作为主审法官,带领工作人员和包工头黄某的父亲一起驱车,分别前往3名拆房工友的家中和拆房现场调查核实相关事实。由于3名工友分别在3个乡镇,调查结束已是晚上9点,黄某的父亲对法官的工作态度给予充分理解。案件宣判后,当事人主动按判决履行了义务。矛盾被妥善化解,案件当事人均对他的工作表示满意。

  C

  特殊群体特殊“照顾”

  坚持做好涉军维权、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等专项审判工作,有效保护军人军属、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是董王超一直坚持在做的事情。

  深化发展涉军维权“信阳模式”,董王超组织牵头在罗山县朱堂乡肖畈村陈家沟设立全省首个红色革命遗址司法保护基地,率先开了全市法院运用“信阳模式”保护红色遗址遗迹的先河,并起草制定《关于建立军地协作“八项”机制进一步深化涉军维权“信阳模式”的实施意见》,真正让“信阳模式”在罗山落地生根。

  对涉残、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维权案件,董王超做到“三快两优先”,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坚持融入司法的温情,关注民生疾苦,确保让群众受侵害的权益及时得到保护。审理军属蔡某夫妇购房合同纠纷一案时,董王超考虑到蔡某夫妇系现役军人军属,又住在外省,往返罗山进行诉讼交通不便,便在受理案件次日就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并邀请房屋所在地的社区干部到庭一起帮助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一起争议较大的涉军维权纠纷案,用时不到两天即被妥善解决,双方当事人在调解结束后,一起高兴地与董王超合影留念。

  D

  工作学习“两手硬”

  日常除办好案件之外,董王超始终注重业务学习,及时总结审判工作中的经验教训、观点思路,并致力于成果转化。他坚持“审判理论研究从丰富的审判实践来,又反哺到日常的审判实践中去”,经过慢慢积累沉淀,他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都得到了显著提升。

  近年来,董王超先后参与编写法学专著1部,在《法律适用》《人民司法》《法治日报》等国家级刊物发表各类理论文章30余篇,学术文章总字数达50万余字,并有1篇论文获中央政法委表彰、1篇论文获最高人民法院表彰、8篇论文获河南省法学会及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2018年10月,他被授予首批“全省审判业务专家”称号,是河南省当时唯一一名在人民法庭岗位工作获此称号的法官。(河南法制报记者荆锐/整理)

  本版图片由省委政法委提供

编辑:郭同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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