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敲诈勒索28起涉案金额55万余元 五名假记者最高被判11年

2021年11月22日18:40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记者 宋向乐)11月22日,大河网记者从信阳市中院获悉,该院近日对卢某友、田某、胡某勇等人涉嫌新闻敲诈勒索案进行了二审宣判。

2017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卢某友创建“金鹰快报”等自媒体网络平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纠集田某、卢某贵、胡某勇、胡某鹏等人,冒充记者身份,在未获取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且未经核实的情况下,以检举、揭发相关企业破坏环境、违规生产,相关政府单位及个人违规为由,肆意在网络上发布对相关企业、单位和个人造成负面影响的文章,以删除文章需要支付费用为手段,先后实施新闻敲诈勒索犯罪28起,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55.1万元。

卢某友、田某、胡某勇等五人长期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败坏媒体记者的职业形象,严重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及他人的正常生活,扰乱了单位和社会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11月8日,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系列案件进行了二审宣判:被告人卢某友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20万元,被告人田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0万元,被告人胡某勇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被告人卢某贵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万元,被告人胡某鹏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编辑:魏蔚  审核 :新闻总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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