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首批爱心头盔站点上线啦 忘戴头盔的市民可免费借戴

2021年12月01日18:57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记者 宋向乐)12月1日,郑州市交警一大队与哈啰出行联合举办交通安全日活动,在金水区实验小学、汉飞社区、沙口路小学、福园社区、王府坟村委等五个地点建立了郑州市第一批爱心头盔站点。对于经常忘戴头盔的“马大哈”市民来说,爱心头盔站点的出现,让他们在接送孩子和上班路上更安全。

“上车系好安全带,骑乘电动车戴好安全头盔,不但涉及个人安危,也是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平安是幸福生活的保证,一盔一带看似小事,却是守护安全的防线。”郑州交警一大队副大队长杨明昊告诉大河网记者,此次活动是郑州交警和哈啰出行一起探索以建立爱心共享头盔的形式,为忘记佩戴头盔的市民及学生提供便利。

“这批爱心头盔主要置放在学校或者社区服务站等地点,方便市民出行借戴。每个地点放置有20个左右。”哈啰出行郑州城市经理姬云飞表示,送上爱心头盔,建立爱心头盔站点,就是希望以爱心共享的形式循环使用,为电动车骑乘市民提供便利,同时也希望借助这种形式,进一步推广普及“一盔一带”安全知识。

“昨天就看到企业和交警将头盔放到我们村委了,谁都有个马虎时候,哪天出门急忘拿头盔了,交警抓住罚款不说,最主要是不安全。有这个爱心头盔站点就省事多了。”“这东西好,省事、安全。”围观的市民对爱心头盔站点交口称赞。

在活动现场,郑州交警一大队民警通过“一盔一带,安全常在”、“青少年出行安全”、“骑行安全从头开始”交通安全主题宣传展板和《文明交通守法安全出行》、《郑州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宣传手册》、《郑州市文明促进条例市民读本》等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向现场群众讲解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活动还设置了有奖竞答环节,现场对答对的市民及学生发放了20个爱心头盔。

大河网记者了解到,今年12月2日是第十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前不久郑州市修改的《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在第二十二条第三款中增加“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员应当佩戴安全头盔”,对违反此项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处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希望未来有越来越多关注交通安全的爱心企业加入进来,深入推广‘一盔一带,安全常在’‘守法规知礼让’的安全文明出行理念,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杨明昊说。(线索提供:孙凯)

编辑:郭同欢  审核 :新闻总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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