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近日,周口沈丘4名从西安返回人员核酸检测呈阳性一事牵动河南亿万民众的神经。12月22日晚,沈丘县公安局发布通报,决定对谢某欢等4人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河南疾控《健康半月谈》栏目采访到郑州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执法监督科科长曲牧孜、郑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防治所所长梁士杰进行解释。
【4人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立案侦查】
据沈丘县公安局通报,12月22日,在陕西省西安市区经商的沈丘县居民谢某欢、李某丽、工某军、李某丹4人返乡后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
初步查明:2021年12月18日21时许,谢某欢等4人在陕西省西安市已进行核酸采样结果待出的情况下,未执行西安市疫情防控措施于当日22时许驾车离开西安,12月19日6时许回到沈丘。
谢某欢等四人返乡后又不落实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关于外省返乡人员确需返乡要提前3天向目的地所属行政村(社区)报备和居家隔离等疫情防控措施,且在流调人员调查时隐瞒相关情况,有引起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严重危险,沈丘县公安局决定对谢某欢等4人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什么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梁士杰介绍,刑法中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是指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
据悉,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2020年10月2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传染病防治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甲乙丙三类传染病的特征。乙类传染病新增人感染H7N9禽流感和新型冠状病毒两种。
梁士杰介绍,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谢某欢等4人不配合疫情防控,将会有哪些风险?梁士杰说,在检测结果未出前擅自离开,一旦自身为新冠阳性病例,则易造成其密切接触者,如家人、朋友、同事,甚至与其近距离接触的陌生人的新冠感染,如果不能及时发现,会快速造成当地新冠疫情不断传播的危险。
【谢某欢等4人可能被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引起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曲牧孜说,谢某欢等4人未执行西安市疫情防控措施擅自驾车离开西安,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因为他们的行为导致疫情扩大,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最高可能会面临七年的刑罚。
谢某欢等4人不单是在西安没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在返乡后也没有进行报备和隔离,曲牧孜说,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照《刑法》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疫情防控公务的人员)依法开展疫情调查工作的,可能构成妨害公务罪,最高可能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
“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管控措施,是每位公民的义务和责任,希望我们都能引以为戒,严守防疫红线。”梁士杰说。(尧青/文 牧堃 实习生潘頔/摄像 韩淼宇/主持 姜雨璐/剪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