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记者 宋向乐)营商环境的好坏是考量一个地方政府执政水平能力的重要指标。1月5日,在接受大河网记者采访时,河南省政协委员、河南安多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晓良认为,政府拖欠工程款不仅严重影响了建设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损害政府公信力,还给社会及经济带来不稳定因素。
受人口老龄化、新冠疫情等影响,我国地方财政用于社会保障和卫生健康的支出比重持续上升,与此同时,税收收入和土地收入缩减导致地方财政收支缺口持续扩大。
因此,寅吃卯粮,通过举债来维持开支成为一部分地方政府的“生存模式”。
“部分地市政府盲目扩张基建,地方财政无法负担高额基建工程施工款项,大量拖欠基建工程施工款项,甚至出现个别地方政府违反契约精神,不讲诚信,‘新官不理旧账’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问题。”
刘晓良说,要防止拍脑袋决策产生烂账,给后任留下烂摊子,就要落实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要求,对重大决策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所有决策和规划等依法而为,受到法律保护。
刘晓良建议,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建立拖欠举报制度、联合检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到专人负责、申诉有门、处理及时、客观公正;实行综合整治,解决政府业主恶性压价、拖欠工程款和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行为,使拖欠工程款问题得到及时处理和解决。
对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生效法律文书的政府主要负责人,特别是已经上征信“黑名单”的负责人,“不重用、不提拔”。
同时,节约行政支出和避免盲目基建扩张,降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避免产生新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