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发布疫情防控5号通告

2022年01月25日20:52

来源:漯河日报微信公众号

漯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加强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2年第5号)

  春节临近,人员流动频繁,疫情输入扩散风险加大。为巩固我市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维护人民群众的安全健康,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健康祥和的新春佳节。现就加强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强化疫情防控意识。全市广大居民要时刻牢树“疫情风险就在身边”的意识,认真落实常态化防护措施,人人遵守、互相督促。继续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注意咳嗽礼仪、配合测温扫码等良好卫生习惯。

  二、倡导就地过年不返漯。倡导在外地工作生活的漯河籍人员以及在漯河的外地人员就地过年,非必要不返漯,非必要不离漯,非必要不跨县区流动,减少旅途疫情传播扩散风险。

  三、提前报备和核酸检测。需从外地市来(返)漯人员,均要提前3天向返回地社区(村)登记报备,详细告知返程行程、返程方式、健康状况、14天内旅居史、从事职业等信息,并在返程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做好途中个人防护。如确需返乡,返乡人员旅途中务必做好个人防护,鼓励驾乘私家车返乡,确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尽量避免多次中转和旅途中长时间停留,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不随意在车厢、机舱、船舱内走动和过多接触他人或公共物品。同时,妥善保存机票、车票、高速通行费等行程单据以便查询,到达目的地后建议对随身物品进行消毒。

  五、分类落实疫情管控措施。请您核查出发地的疫情状况,对照下列分类管控标准,自觉配合落实社区(村)及属地疫情防控部门的管控措施。

  1.国(境)外来(返)漯人员,实行“14+7+7”疫情防控措施,即:第一入境地接受14天集中隔离后,抵达漯河后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解除集中隔离后再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按照要求进行5次核酸检测。

  2.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原则上暂不来(返)漯。已经返乡的,实行“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期间进行7次核酸检测。

  3.中高风险地区同一地级市人员,按照上级和属地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措施。其中,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的区对应地级市,街道对应县(区),社区对应街道(乡镇)。

  4.无本土疫情发生或者发生本土疫情但无中高风险地区的地市来(返)漯人员,抵漯后立即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在第7、14天再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5.健康码红码或黄码人员,要立即向目前所在城市的社区(村)报告,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并申请变码,变为绿码后再正常流动和返漯。行程卡带“*”号人员要立即向目前所在城市社区(村)报告并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返漯前必须按照当地要求落实完毕管控措施并符合当地出行要求才能返漯,返漯前须提前3天向返漯居住地社区(村)报备并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抵漯后按照社区(村)要求落实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管控措施。

  6.来(返)漯人员抵达目的地后,要第一时间在居住地社区(村)登记报备,并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核酸检测、集中隔离等防疫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第一时间报告所在社区(村),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对不主动申报、瞒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涉疫信息,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六、加强人员摸排登记。各街道(乡镇)、社区(村)要切实落实责任,强化“五包一”网格化管理,加强返乡人员排查、核查和协查并登记造册,及时上报;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本单位职工排查报备;各用工单位和宾馆酒店等重点场所,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流动人员排查报备工作,并配合落实分类管控要求。鼓励广大居民有奖举报外地市来(返)漯不及时报备、不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行为。

  七、坚持“人”“物”同防。广大居民在购买进口食品,特别是进口冷链食品时,要选购海关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和消毒证明齐全的产品,不购买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在进入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时,以及在商场、超市购物时,一定要规范佩戴口罩,避开高峰时段,挑选物品时尽量减少直接触碰,避免用手接触口、眼、鼻,并控制和缩短停留时间。

  八、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病毒感染、降低新冠肺炎发病率和重症率最有效的手段。全市广大居民和返乡人员,如果没有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请尽快就近接种。符合“加强针”接种条件的人员尽快就近接种“加强针”。

  漯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25日


编辑:陈梦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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