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记者 张家祺)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3%左右,5年新增城镇常住人口800万人左右……近日,省政府印发《河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明确未来河南新型城镇化的主要发展目标及重点任务。《规划》有哪些值得关注的“新”亮点?一起来看看。
“新”目标
到2035年基本实现新型城镇化
近年来,我省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城镇化质量大幅提升,城乡面貌持续改善,城乡融合发展取得重要进展,2020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分别达到55.43%和36.09%,增幅居全国前列且两者差距持续缩小。
《规划》提出,到2025年,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稳步提升,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3%左右,城镇化率年均增速1.5个百分点左右,5年新增城镇常住人口800万人左右,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未落户常住人口。郑州国家中心城市竞争力大幅跃升,洛阳、南阳副中心城市作用更加彰显,区域中心城市集聚辐射能力持续提升,乡村振兴走在全国前列。
到2035年,城镇化进入成熟期,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2%左右,郑州都市圈总体发展能级进入全国第一方阵,中原城市群深度一体化发展格局更加稳固,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实现新型城镇化。
“新”格局
构建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的城镇化
规模质量双提升,中心城市“起高峰”。《规划》提出,强化郑州国家中心城市龙头引领作用,打造现代化郑州都市圈,增强洛阳和南阳副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推进区域协调联动发展,加快构建一主两副、四区协同、多点支撑的发展格局。
一主两副如何发展?提升郑州国家中心城市能级,扩容提质郑州都市圈,培育壮大副中心城市。《规划》明确,优化重塑郑州都市圈“1+8”空间格局,以郑开科创走廊、许港产业带、开港产业带为骨架的郑汴许“黄金三角”,打造都市圈的先进制造业集聚核心区。打造郑开、洛巩、许港、郑新、郑焦、郑漯、洛济、洛平等8条产业带,加快形成以郑州为中心的主导产业集群和标志性产业链,加强区域中心城市和城镇协同区建设、革命老区振兴发展。
现代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如何布局?《规划》提出,构建“米+井+多联”的现代化高速铁路网,到2035年全省铁路营运里程达到1万公里以上,县(市)覆盖率达到96%,高铁路网规模达到3600公里。打造“一枢多支”现代化机场群,建设“干支联动”骨干航道网,到2035年形成“16纵16横6联”高速公路网。
“新”举措
五大举措加快构建新型城镇化建设
以县域治理“三起来”作为根本,加快推动县域经济“成高原”。《规划》提出,在县域经济特色化发展过程中,要推进“一县一省级开发区”建设,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依靠县域经济发展新优势,推动县域经济因地制宜发展。完善开发区规划,优化调整开发区四至边界,合理确定开发区空间布局和用地结构,设置1-2个主导产业,培育形成一批竞争优势突出的产业集群和产业基地。
《规划》提到,按照“能放尽放”原则推进权力下放,扩大县(市)经济社会发展自主权。实施审批服务事项权力清单和监管清单“一单规范”管理,全面推进“一网通办”。
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有了新举措。《规划》提到,将进一步放开放宽城市落户限制,持续降低郑州中心城区落户门槛。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加强随迁子女教育保障,提升就业公共服务水平及社会保障能力。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完善技能人才培养机制,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劳动技能素质,健全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配套政策。
《规划》提出,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打造宜居、韧性、创新、智慧、绿色、人文城市。全面提升城镇社区公共服务设施15分钟步行可达覆盖率,全面推进以“三区一村”改造行动;加强城市“里子工程”“避险工程”建设,建设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和海绵城市,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大力推进郑州大学、河南大学“双一流”建设,打造河南高校“双航母”;打造一批功能齐全、青年青睐的新型城市社区;农村家庭百兆光纤和乡镇以上区域5G网络实现全覆盖,建设以新能源为主体的城市能源系统;城市实现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郊野公园广覆盖,力争到2025年,全省国家森林城市达到18个,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对历史文化资源和历史景观加强保护,塑造特色城市景观风貌,建设中原特色文化彰显的现代化城市。
以工补农、以城带乡,促进城乡深度融合发展。《规划》提出,充分发挥试验区带动效应,推动许昌国家城乡融合发展实验区改革探索。合理配置城乡发展要素,改革农村土地制度,建设一批重点研发服务平台,鼓励和引导人才向乡村流动。深入开展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四好农村路”提质扩面,实施“气化乡村”工程,培育一批县域冷链、快递、电商物流示范园区和乡村物流龙头企业,建设城乡一体的新型数字基础设施。扎实推动城乡共同富裕,构建农民收入增长长效机制,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同时加强低收入困难群体精准帮扶。
为高效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规划》提出,强化城市空间及社会治理,合理确定城市规模、人口密度、空间结构、开发强度,加强各类规划信息互联互通和归集共享,建立都市圈统一的规划委员会。构建基层社区治理共同体,推动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建立县(市、区)职能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城市社区治理方面的权责清单制度。扎实开展“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平安单位(村、社区)创建活动。加强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推进“一村(居)一支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