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周青莎
4月18日,农民工魏师傅和几名工友来到遂平县人民法院,将两面锦旗送到承办法官韩凌和执行法官袁毅手中,感谢法院为他们追回了46万多元工资款。
魏师傅等33名农民工在某项目工地干完活,却一直拿不到劳务费。案件经过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迟迟不履行。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上有可供执行钱款,通过系统进行网络扣划,魏师傅等人终于拿到了工资。
锦旗虽小,代表的是一份认可,认可的背后是人民法院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上的不懈努力。
近年来,全省法院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让“薪”事不再成为烦心事。2020年,全省法院为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2.75亿元;2021年,为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2.5亿元。
对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全省法院一直坚持快立、快审、快结、快执,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四快三优先”原则。在立案环节畅通立案通道。各级法院均设立了专门的立案窗口,及时审查受理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同时,积极推行网上立案、网上缴费、跨域立案,拓宽立案渠道,方便农民工当事人就近立案。在审理环节提高审判效率。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快审快结;对于符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实现一审终审。为了尽可能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维护农民工权益,灵活运用调解方法,多元化解劳务纠纷。
为确保农民工的胜诉权益早日兑现成“真金白银”,全省法院将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作为重点民生案件纳入速执程序,对躲避执行、有钱不还的赖账户,积极利用一切线索寻找被执行人、查找涉案财产,果断采取公布失信名单、司法拘留、向公安机关移交犯罪线索等措施,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今年春节前夕,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储某罚金人民币6000元。储某拖欠农民工工资6.8万多元,对法院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等置若罔闻,还玩起了“失踪”。经过调查,执行法官发现他在判决生效后将一套房产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卖给别人,按照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储某最终受到了刑事处罚。
对隐匿财产、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恶意欠薪者,全省法院硬起手腕,果断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21年,审结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149件,涉案人数149人。
既要为农民工群体撑起“护薪伞”,也要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保驾护航。对经营发展确实遇到困难而非恶意欠薪的企业,法院坚持依法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涉诉企业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保全、执行措施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实现农民工工资有保障、企业经营发展有出路的双赢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