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州航空港实验区解除静态管理的通告
4月21日零时,郑州航空港实验区实施静态管理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经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实现了14天社会面动态清零。经研判决定,解除静态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解除静态管理。自2022年5月5日零时起,解除郑州航空港实验区疫情防控静态管理。
二、封控区、管控区管理。郑州航空港实验区域内现有封控区、管控区,按照《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2.0版)》管理要求实施。
三、压实属地、行业、主体、个人“四方责任”。解除静态管理后,要继续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外来人员,实行报备、登记、报告等措施;恢复公共交通,落实常态管理措施。
四、交通卡口管理。鉴于郑州市主城区疫情防控严峻形势,来自主城区的车辆及司乘人员一律劝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外来车辆及司乘人员严格查验“两码一证”及落实疫情防控规定。
五、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人群管理。重点企业、建筑工地、学校等实行闭环管理、点对点管理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六、“哨点”管理。充分发挥哨点作用,发现红码人员就地隔离,立即上报。
七、社会面管控。除商超、药店等生活必需场所外的经营性场所,暂停营业。餐饮企业禁止堂食。酒店(宾馆、民宿)和具有接待功能的场所,严格查验“两码一证”,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
八、依法依规防控。各级执法、执纪部门,严格履行执法执纪职责。
未尽事宜,按《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2.0版)》要求落实。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