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管控的通告
(2022年28号)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严峻复杂形势,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进一步加强社会管控,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按照“应检必检,不落一人”的要求,主城区5月5日、6日、7日每日进行1次核酸检测。请市民群众按照所在乡镇(街道)、社区(村)安排,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分时段参加核酸检测,检测完毕立即返回居住场所。后续核酸检测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对24小时内不进行核酸检测的赋黄码。
2.封控区内全体人员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
3.除封控区外,主城区其他区域参照管控区标准管理,实行“足不出区、严禁聚集”措施。每户每2天可安排1人,凭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小区临时出入证,在严格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社区(村)指定地点购买生活物资。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的人员,由社区(村)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
4.主城区内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驻许单位)、企业工作人员居家办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立刻向居住地所属社区报到,就地转为社区志愿者,全面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工作。
5.为保障市民生活,疫情防控、医疗救护、应急抢险、垃圾处理、行政执法、保障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气、通讯等行业工作人员,凭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工作证件可以出行。
6.各医疗机构要畅通绿色救治通道,要确保主城区的疑难、急危重症患者及孕产妇、新生儿、透析患者、放化疗肿瘤患者得到及时救治。
7.主城区内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客运班线暂停营运。
8.主城区内尚未开学的学校、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暂缓开学,启动线上教学;已开学的寄宿制学校实行全封闭式管理。全市聚集性活动一律停办。
9.全市监狱、看守所、留置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寄宿制学校等实施封闭管理。
10.商务等部门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各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村)建立服务保障队伍,做好点对点物资保障,确保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
11.生活超市、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正常运行,餐饮类企业禁止堂食,仅提供快递外卖服务(配送至小区门口),其他营业场所、门店全部暂时停业。
12.加强取餐和外卖管理,落实“一米线”等防控措施,严禁外卖送餐人员和取餐人员进入经营场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上岗,严格手部清洁消毒和餐饮场所消毒,保持室内通风换气,确保经营环境卫生。
上述措施5月5日0时至5月9日24时期间实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2022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