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南阳市卧龙区安皋镇麦田中,收割机正在收割小麦。陈辉 摄
本报讯(记者 曾鸣)5月26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应对农资价格上涨形势,支持夏粮丰收和秋播生产,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近日,省财政再次下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8.44亿元,加上前期下达的18.74亿元补贴资金,今年我省已累计下达补贴资金27.18亿元,有效缓解种粮增支影响。
哪些人属于“实际种粮农民”?简单来说就是指在农村真正从事农业人群。据了解,补贴发放对象为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
简化申领手续,领补贴更方便。对于直接兑付到人到户的补贴资金,实行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集中发放,发放进度通过一卡通系统实施监控。补贴对象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的,直接发放到补贴对象的银行账户。
“种粮补贴对咱农民来说真是及时雨,化肥上涨的钱算是‘裹’住了。”汤阴县古贤镇支村种植户闫迎春说,迫切希望补贴尽快发放到手,缓解种地成本增加的压力。
省财政厅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我省补贴标准依据水稻、小麦、玉米和大豆等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具体由各县结合实际自行确定。各地结合资金额度、播种面积等情况综合确定补贴标准,原则上县域内补贴标准应统一。补贴秋玉米种植的相关地区可于7月底前将资金发放完毕,其余地区应在6月底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