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日益成为社会共识的当下,司法机关不妨用大众关注的典型案例,进一步宣传正当防卫的理念和标准
“如果我还手的话,也许会变成互殴。”近日,湖南益阳一店主被殴打事件引发关注。案情并不复杂,一男子酒后在某快递代收点购买槟榔后,借故滋事,殴打了店主,目前已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真正令人印象深刻的是,被殴打的店主从头到尾都没有还手,只是默默忍受。
事后,店主的一番解释更是令人心酸。他表示自己不还手并不代表软弱,而是担心一旦还手,就会被定性为互殴,而妻子刚刚生了孩子,“我要为我的家庭和孩子负责”。很多网友为他点赞,认为他的隐忍“了不起”。也有不少网友提出疑问:这种情况下反抗,也算互殴吗?
不久前,有视频博主在网络“普法”,声称“被打不能还手,还手就是互殴”,让很多网友不安。“打赢坐牢、打输住院”等论调也似乎在暗示:面对不法侵害,人们唯有逃跑。可是,如果是在密闭空间,逃无可逃呢?我们并非鼓励无条件动手,而是探讨大家在面对类似伤害时,如何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无论如何,法律应该保护守法者的权益,而不是助长不法分子的气焰。早在1997年,刑法修订就放宽了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增设特殊防卫制度。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正当防卫的认定标准。近几年来,司法机关多次以案释法,在不同场合诠释正当防卫的理念和规则,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最高检更是连续三年将“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写入工作报告,让这一理念被大众所熟悉。
因此,从法律上来说,“还手就变成互殴”是一种误解。那么,为什么这一误解如此广泛,甚至还有人将其当成知识来“普法”?这或许是因为,在基层执法过程中,简单地将还手认定为互殴的情况并不少。从现象上看,相互斗殴与正当防卫确实具有相似性,都是使用暴力,可能造成对方损伤。但从本质上看,两种行为却是截然相反的,一是不法行为,一是与不法行为作斗争。个别案件存在“和稀泥”“各打五十大板”的现象,实际上是模糊了“法”与“不法”的界限,让“正”与“不正”混为一谈,显然不利于社会正气的弘扬。
当然,每个案件的细节都千差万别,具体如何适用法律,在执法过程中或许也存在模糊地带。这些都考验着一线执法人员的专业精神和职业担当。无论如何,在“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日益成为社会共识的当下,司法机关不妨用大众关注的典型案例,进一步宣传正当防卫的理念和标准,让善良的人们在遇到不法分子行凶时,敢于维护正义。如此,才能震慑不法分子,给人们吃下一颗“邪不压正”的定心丸。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土土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