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8月24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河南省科学院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条例》是依法实现省科学院重建重振的重要抓手
“7月3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34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河南省科学院发展促进条例》。我当时在现场,见证了这个历史时刻,非常感动。”省科学院执行院长宋克兴介绍,重建重振省科学院任务艰巨,不仅需要省科学院强大的内部建设,也需要强有力的外部保障,《条例》的出台,吸收了省科学院体制机制的最新成果,并以立法形式建立了刚性约束,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重建重振省科学院的高度重视,是推动重建重振工作的重要指引,是依法实现重建重振的重要抓手,对重建重振具有深远的现实和历史意义。
赋予首席科学家决定性决定权
近期将按照《条例》的要求,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强化目标导向。锚定我省建设国家创新高地和重要人才中心的目标,协同各创新主体致力于开展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成果转化和人才培养。二是深化体制机制创新。真正做到以首席科学家为核心,并赋予首席科学家决定性决定权,为一流创新人才团队汇聚提供保障。三是扩大开放合作。放眼全球开展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合作,融合全省创新资源,汇聚国内外创新要素,将省科学院建成具有国际视野的开放式创新平台。四是推进融合发展。进一步与中原科技城、国家技术转移郑州中心在空间布局、科创体系、人才机制、金融资本、产业发展、管理队伍、服务保障等方面实现深度融合,构建“三合一”融合发展体系。五是加快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推进研究所、实验室、产业研究院、中试基地以及重大科学装置建设,组建高能级创新平台,积极融入国家科技战略。(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