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制报记者 张杰 见习记者 廉政 张弦
日前,汝州在中央公园云禅湖抓捕“怪鱼”——鳄雀鳝事件引发关注。
记者通过采访发现,大多数人对于诸如鳄雀鳝这类外来物种并没有一个清晰的认知,对与我们生活密切相关的“三有”动物也缺乏了解和法律认知。
有人随意放生动物
有专家表示,外来入侵物种之患猛于虎狼,放鳄雀鳝如同放虎归山,会造成本地鱼群的消失,严重破坏生态平衡。从表面上看,放生一个物种,似乎救其一命。但相关水体中数以百计、千计甚至万计的本土生物却因这样的不当放生而遭遇灭顶之灾。
平顶山大四学生小余告诉记者,她曾经养过一只宠物,后来因为要去外地上学,家人和朋友又没有精力照顾,最后就忍痛放生了。而郑州的小学生林林则表示,他曾往湖里放生过巴西龟。
记者在走访花鸟市场、宠物店时发现,部分店铺出售的宠物中不乏外来物种,如巴西龟、清道夫等。当问及养殖外来物种是否违法时,店主表示,只要不随意放生就没有问题。同时,有些店铺售卖的宠物中还包含“三有”动物,但是店主会强调,店内宠物都是人工养殖的。
放生“外来物种”违法吗?
放生“外来物种”违法吗?记者采访了河南新动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冰。
李冰说:“像巴西龟、食人鲳、清道夫、罗非鱼等动物都是很容易破坏生态环境的外来物种。”《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明确表示,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未经批准,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的,将依照生物安全法第八十一条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生物安全法还规定,擅自引进外来物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没收引进的外来物种,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刑法也明确规定了非法引进、释放、丢弃外来入侵物种罪,非法引进、释放或者丢弃达到“情节严重”即构成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抓捕“三有”动物如何量刑?
李冰介绍,很多人觉得“三有”动物很常见,但不要以为“三有”动物就一定没有濒危的可能。例如,20年内,禾花雀的种群数量急剧减少,直接从无危野生动物减少至极危,并且有研究显示该种群数量的急剧减少与人类活动有极大关系。因此,随着自然环境及野生动物种群变化,《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范围以及针对“三有”动物的立法也会动态变化,不能依照固有印象觉得“三有”动物很常见,或者一些“三有”动物在我国部分地区存在食用史,就肆意猎捕。随意捕杀、销售“三有”动物情节严重的,也可能构成非法狩猎罪或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即便是非法捕杀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未达到构成犯罪的程度或者犯罪情节轻微的违法行为,也会被处以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吊销狩猎证,罚款等行政处罚。
记者提醒
(1)管好嘴,不吃野味。野生动物身上携
带的病毒多,拒绝野味不仅是保护野生动物,更是保护自己。
(2)保护环境。不破坏环境,不乱丢垃圾,就是对环境和野生动物的保护。
(3)杜绝私自放生。千万不要私自放生外来物种,一旦私自放生,就有可能给当地的生态系统带来严重的灾难。
(4)多学习有关动物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知识。具备充足的知识,有利于对动物进行保护。同时,也不要购买野生动物作为宠物。
名词解释
鳄雀鳝
鳄雀鳝原产于北美,是外来物种,被称为“顶级淡水鱼杀手”,生性凶猛又缺乏天敌,繁殖能力强,每年可以产数万枚鱼卵。
“三有”动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国家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就是“三有”动物。如常见的黄雀、麻雀、菜花蛇、野兔、画眉、鹩哥、中华蜜蜂、鹌鹑、鳖等都属于“三有”动物。
外来物种
今年8月1日施行的《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第二条指出,外来物种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无天然分布,经自然或人为途径传入的物种,包括该物种所有可能存活和繁殖的部分。
外来入侵物种
外来入侵物种,是指传入定殖并对生态系统、生境、物种带来威胁或者危害,影响我国生态环境,损害农林牧渔业可持续发展和生物多样性的外来物种。根据《2020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我国已发现660多种外来入侵物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