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冯佳志 通讯员 张中华 闫海波
8月26日,修武县一名商户将一面印有“见义勇为施援手,弘扬社会正能量”字样的锦旗,送到了该县民政局低保办工作人员马磊手中,对他见义勇为的行为表示感谢。“我只是做了一件应该做的事。”面对大家的赞许,今年36岁的马磊不好意思地说。
8月19日晚,曾在消防部队服役的马磊,骑电动车从七贤大道经过时,闻到一股刺鼻的焦煳味儿。凭借丰富的应急救援经验,马磊意识到附近可能发生了火情,便立即下车查找,发现浓烟是从一家门店冒出的。
“意识到情况不对后,我立即拨打了商店招牌上的电话联系商户,同时让旁边的一名群众拨打119报警。”马磊回忆说。几分钟后,商户匆忙赶到现场,找到几个灭火器。马磊与商户一起查找起火点,对门店进行断电处理,迅速清理可燃物,防止火势进一步扩大。
与此同时,该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员赶到了现场,马磊立即与消防员进行对接,一起投入灭火战斗中,经过紧张的战斗,大火终于被扑灭。
扑灭大火后,马磊默默离开了现场。直到商户送来锦旗,他做的好事才被同事知晓。“太感谢这个小伙子了,如果不是他,我的损失不知道该有多大呢。”商户激动地握住马磊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