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助力创新型高质量发展

2022年11月08日15:47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系统总结了中国过去五年发展成就,擘画了新时代中国以高质量发展助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宏伟目标的美好蓝图。对于如何实现高质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集聚力量进行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坚决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加快实施一批具有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既是助推器,也是保护伞。2021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释放出以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强烈决心。2022年9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布的全球创新指数(GII)中,中国已由十年前的34位上升为11位,正在逐渐成为国际创新发展中的中坚力量。这得益于我国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日益重视。在看到知识产权保护持续向好的同时,也应注意到,国家和省域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上还存在一些问题。破解这些问题,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体系,对于实现经济社会创新型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

完善知识产权顶层设计 推动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我国知识产权数量逐年攀升的同时,知识产权的质量参差不齐。以专利为例,我国专利申请量已跃居世界第一位,但是万人有效发明专利还不足4件,囤积了大量的“沉睡专利”“垃圾专利”无法转化。此外,区域间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不同,在知识产权金融化、制度化上存在较大差异,使得知识产权运营层面存在融资难、风险大的难题。必须继续坚持完善知识产权顶层设计,推动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一要完善知识产权地方法规体系。要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政策与经济、科技、贸易、教育、人才等法律政策的衔接,推动知识产权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研究制定地方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全面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主动服务和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中部地区崛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增强知识产权与区域产业发展适配性。

二要制订知识产权转化专项计划。推进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制度改革,鼓励高校、科研院所探索建立技术转移办公室。探索实施知识产权共有制度,从净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如不低于70%的比例用于奖励对完成和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和团队。进一步深化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破除唯职称,唯论文,充分激发科研院所工作人员创新研究和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动力。

三要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体系协同性。应进一步推动建立跨区域、高层次知识产权协作机制,在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严格保护、人才培养方面加强资源共享,提升区域创新体系整体效能。鼓励区域间相互借鉴发展经验,倡导探索构建由“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区域协调”到“创新、融合、协作”的知识产权区域保护闭环体系;普及知识产权保险与金融的融合发展,防范知识产权市场化风险。

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 促进知识产权信息便民化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坚持尊重知识,尊重创造。”知识产权制度体系运行良好,离不开社会大众知识产权意识的提高,离不开便民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的提高。

一要强化知识产权信息化程度。进一步推动数字化信息建设,加强知识产权大数据建设,搭建集科技、金融、政策为一体的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平台,加强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技术的运用,不断提高知识产权信息化程度。

二要增强信息机构的公共性和开放性。要进一步加快信息化公共性服务机构的建立,建设省级专利文献服务网点和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检索中心;强化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中的主体责任,提高知识产权数据开放性和公共性。

三要提高知识产权信息化供给能力。需进一步明确各机构在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的角色定位,聚合机构,完善服务链条,开展供需对接服务,有序推进区域知识产权服务业聚集发展示范区建设,提升信息化供给能力。

四要加强监管,完善信息服务保障。要逐渐完善知识产权服务公共财政供给,盘活信息资源,形成可持续化的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投入。同时应当加强公示义务机关监管,畅通信息公示渠道和举报渠道,对无正当理由不公开的单位进行批评检举,促进知识产权信息便民化。

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重视知识产权人才培养

近年来,为优化营商环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领域重拳出击,积极探索“三合一”审判模式,不断创新知识产权审判机制,对创新起到了较大的促进作用。但应注意到,近年来随着知识产权发展热潮的到来,司法实践中知识产权案件激增,知识产权纠纷更加复杂化,要求更加高效、灵活的应对机制。对此,必须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培养专业型、复合型知识产权司法人才。

一要建立知识产权行政司法联动机制。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加强知识产权案件诉前调解。探索建立仲裁院和维权服务中心,使案件繁简分流,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要充分发挥区域知识产权中心的综合职能,协助司法机关做好侵犯知识产权企业机构信息备案,构建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将重点侵权对象纳入失信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提高创新型企业防范知识产权被侵的警惕性。另外,要防止维权范围的不当扩大及权利滥用。加强知识产权市场监管,积极探索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建立专利、商标、版权“三合一”综合执法机制,开展部门之间常态化联合执法。

二要建立健全细分领域标准。除了国家标准,知识产权标准在地域分布上并不均衡,不少地区对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知识产权从业人员培训服务和知识产权第三方代理机构的标准规范仍存在空白,需要进一步规范相应的从业、执业标准。在具体个案审理中对于知识产权中价值评估、技术鉴定等重点难点领域,也需要积极制定规则予以引导。

三要大力支持知识产权交叉学科和人才培养。在高校、科研院所鼓励创新学科体系建设,创设知识产权管理等交叉学科专业,培养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构建专业化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科研单位要注重培养科研人员知识产权运营实践和市场化服务能力,举办知识产权培训班,鼓励在职运营人员积极学习,适应技术发展和市场变化。要进一步优化人才引进和激励机制,不仅着力引导、激励科研人员参与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更要创优人才引进政策,吸引并留住优秀知识产权人才,通过构建稳定的人才落户激励机制,扩大区域知识产权人才比例,优化人才结构。

(作者:曾心怡,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实习员)


编辑:林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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