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二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2022年11月26日18:22

来源:二七发布

郑州市二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根据二七区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变化,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核同意,决定自发布之时起,对部分区域风险等级作出相应调整。

  一、以下区域划为高风险区

  淮河路街道绿云社区升龙城2号院1号楼;

  淮河路街道绿云社区中亚小区2号楼1单元;

  淮河路街道路砦社区人和家园小区2号楼1单元;

  淮河路街道金海社区金域上郡1号院5号楼;

  淮河路街道天下路社区澳丽名苑小区1号楼3单元;

  淮河路街道陇海社区淮北街17号院4单元;

  淮河路街道齐礼阎社区齐礼阎1号院2号楼1单元;

  淮河路街道陇海社区富田陇海花园10号楼2单元;

  京广路街道春晖社区春晖1号院2号楼2单元;

  京广路街道春晖社区京江花园6号楼1单元;

  京广路街道连云社区金祥花园5号楼;

  京广路街道红云路社区正商裕园2号院6号楼2单元;

  京广路街道红云路社区正商裕园2号院9号楼1单元;

  京广路街道红云路社区正商裕园7号院2号楼2单元;

  京广路街道洁云路社区铁道洁云里4号楼2单元;

  京广路街道惠城社区天地惠城西院13号楼;

  京广路街道天擎社区天擎花园2号楼1单元;

  京广路街道祥云社区和园3号院3号楼2单元;

  京广路街道冯春社区冯庄小区23号楼2单元;

  京广路街道冯庄社区正商裕园5号院1号楼;

  京广路街道冯庄社区正商裕园5号院2号楼1单元;

  京广路街道冯庄社区正商裕园5号院8号楼2单元;

  京广路街道冯庄社区正商泰园2号院1号楼;

  京广路街道冯庄社区正商泰园2号院5号楼1单元;

  建中街街道淮南社区升龙国际A区1号楼1单元;

  建中街街道淮南社区升龙国际A区5号楼2单元;

  建中街街道西福民社区西福民大院3号楼西单元;

  建中街街道西福民社区西福民大院2号楼1单元;

  建中街街道铁英社区幸福路9号院6号楼3单元;

  建中街街道五彩社区五彩小区1号楼7单元;

  建中街街道建华社区建华小区10号楼3单元;

  建中街街道建华社区大学中路54号院5号楼2单元;

  建中街街道东福民社区鑫苑现代城小区4号楼2单元;

  人和路街道王胡砦社区幸福家园14号楼2单元;

  人和路街道王胡砦社区幸福家园12号楼1单元;

  人和路街道荆胡社区荆胡六号院4号楼;

  人和路街道荆胡社区荆胡六号院5号楼;

  人和路街道玥棠社区康桥玥棠16号楼1单元;

  人和路街道杏苑社区泰宏建业10号院8号楼1单元;

  人和路街道雅庭社区粮库家属院1单元;

  人和路街道联合社区联合花园8号楼1单元;

  人和路街道金沙社区泰宏建业18号院7号楼2单元;

  人和路街道金沙社区泰宏建业18号院1号楼;

  人和路街道金沙社区泰宏建业21号院1号楼;

  人和路街道联合社区联合花园2号楼1单元;

  长江路街道万达社区万达1号院1号楼1单元;

  长江路街道万达社区万达3号院11号楼2单元;

  长江路街道代庄街社区开元丽城11号楼3单元;

  长江路街道代庄街社区开元丽城14号楼2单元;

  长江路街道孙八砦社区腾晖花园2号楼;

  长江路街道长江一号社区海豫花园3号楼;

  金水源街道百禄社区绿地八区2号楼;

  金水源街道百禄社区鑫苑鑫家东苑14号楼2单元;

  金水源街道百禄社区鑫苑鑫家小区2号楼;

  金水源街道万荣社区万科大都会和悦苑9号楼2单元;

  蜜蜂张街道蜜蜂张南社区泰和苑1号楼3单元;

  蜜蜂张街道蜜蜂张南社区蜜蜂张街161号楼1单元;

  一马路街道饮马池社区西大同路3号院4号楼2单元;

  一马路街道陇海大院社区铁道中央花园6号楼2单元;

  大学路街道祥和社区康复前街11号院7单元;

  大学路街道郑大社区大学北路75号院15号楼5单元;

  福华街街道福华南街社区南福华街小区东27号楼4单元;

  福华街街道福华南街社区京广中路139号院2号楼6单元;

  福华街街道陇海中路社区陇海中路130号院南单元;

  福华街街道苗圃东社区苗圃街9号院41号楼1单元;

  福华街街道苗圃东社区苗圃街9号院407号楼南单元;

  福华街街道苗圃花园社区苗圃街17号楼4单元;

  福华街街道苗圃花园社区苗圃街26号楼1单元;

  福华街街道苗圃花园社区苗圃街7号楼2单元;

  福华街街道铁道家园社区油漆厂东院15号楼2单元;

  福华街街道铁道家园社区油漆厂东院10号楼1单元;

  福华街街道小赵砦社区郑锻东苑3号楼4单元;

  福华街街道小赵砦社区郑锻东苑1号楼2单元;

  福华街街道苗圃花园社区苗圃街25号楼1单元;

  福华街街道新圃东街社区新圃南街4号楼2单元;

  五里堡街道馨康社区康复中街16号院小区9号楼2单元;

  五里堡街道馨康社区康复中街16号院小区9号楼3单元;

  五里堡街道馨康社区康复中街16号院小区5号楼1单元;

  五里堡街道二环路社区荔园公寓小区2号楼1单元;

  五里堡街道二环路社区荔园公寓小区3号楼1单元;

  五里堡街道二环路社区市政53号院2号楼1单元;

  嵩山路街道蔚蓝社区仁恒颖园小区仁恒公寓;

  嵩山路街道蔚蓝社区蔚蓝港湾小区5号楼;

  嵩山路街道瑞民社区升龙城10号院1号楼2单元;

  嵩山路街道瑞民社区升龙城11号院1号楼3单元;

  嵩山路街道航海路社区公安局家属院3号楼4单元;

  嵩山路街道黄岗寺社区黄岗寺工人路小区1号楼2单元;

  嵩山路街道星苑社区亚星星苑小区6号楼1单元;

  嵩山路街道郦都社区悦都小区1号楼2单元;

  嵩山路街道工人路社区滨河名家小区10号楼;

  嵩山路街道环云社区环翠居小区8号楼2单元;

  嵩山路街道刘砦社区刘砦7号院1号楼;

  嵩山路街道望江居社区双河居小区4号楼1单元。

  二、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低风险区要注意做好“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全区其他风险区现行疫情防控措施不变,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实时进行动态调整。疫情防控期间,请居民群众配合属地自觉履行疫情防控义务,齐心协力,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攻坚战!

  郑州市二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6日


编辑:张馨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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