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区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

2022年12月07日22:09

来源:郑州航空港区发布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2022年23号)

  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变化,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国务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有关要求,经综合研判,决定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现通告如下:

  一、以下区域降为低风险区

  (一)三官庙办事处

  1. 4-1空港幸福新城3号楼

  2. 5-2园博幸福佳苑2号楼1单元

  (二)银河办事处

  1. 文苑小区17号楼1单元、22号楼1单元、26号楼1单元

  2. 裕祥小区1号楼1单元、2号楼2单元、5号楼2单元、10号楼1单元、14号楼1单元、16号楼1单元、17号楼1单元

  3. 和昌商业恒园小区2号楼

  (三)滨河办事处

  小河刘社区1号楼2单元

  (四)张庄办事处

  1. 小关庄村

  2. 生金李村四、五、六、八组

  3. 生金李村河南三建蒲公英工地生活区

  4. 前霍村五组

  5. 前霍村中建六局工地生活区

  6. 宋庄村三、六组

  7. 吕坡村八、十一组

  8. 翟庄村一组

  (五)郑港办事处

  1. 舒悦商务酒店

  2. 锦绣荷园15号楼1单元、19号楼

  3. 润丰锦尚10号楼2单元、22号楼2单元

  4. 中建云栖苑12号楼2单元

  5. 魅力之城幽兰园2号楼1单元

  6. 正弘林语苑9号楼2单元

  7. 豫发国园玖号院1号楼2单元

  8. 洞庭湖路青年精品宾馆

  (六)龙王办事处

  龙安社区2号院9号楼、5号院5号楼、6号院10号楼

  低风险区做好“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疫情防范措施。

  二、其他风险区保持不变

  风险区调整不等于放松管理,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将根据后续疫情形势变化,科学精准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并实时进行动态调整。疫情防控期间,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属地,自觉履行疫情防控义务,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养成科学戴口罩 、勤洗手、少聚集、常通风等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坚强防线。

  对广大居民出行和生活带来的不便,希望大家理解、支持和配合。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7日


编辑:祝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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