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推进羊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豫政办〔2022〕115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羊产业的有关精神,充分发挥我省秸秆、种质、气候、市场等优势,推进羊产业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市场导向、政府支持、三链同构、融合发展,以“小群体、大规模”为主要路径,推广“户繁、企育、龙头带动”模式,建立健全现代养殖、饲草饲料、加工流通、疫病防控、科技支撑、现代营销等六大体系,强化政策引导,持续提升综合生产能力、供应保障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将羊产业培育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和乡村振兴的支柱产业,将我省打造成为全国羊产业强省。
(二)发展目标。力争到2025年,全省羊饲养量达到6000万只,羊肉产量达到40万吨,羊一产产值达到350亿元;到2030年,羊产业现代化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全面建立,产业融合发展水平全国领先。
二、构建现代养殖体系
(一)加强良种繁育推广。支持黄淮肉羊等肉羊品种种羊场建设,对按要求开展生产性能测定的给予补贴。支持肉羊品种种羊场创建核心育种场,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核心育种场的给予一次性奖励。鼓励养殖经营主体利用黄淮肉羊、杜泊、澳洲白对小尾寒羊、湖羊等地方品种进行改良。力争到2025年,省级以上肉羊核心育种场达到6家,改良地方品种200万只以上,出栏商品羊500万只以上。
(二)发展适度规模养殖。大力推广“公司+合作社+农户”“集体(投资平台等)建场、养殖主体经营”等发展方式,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要求,因地制宜扩大养殖规模。重点引导农户、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小规模养殖场发挥比较优势,扩大基础母羊养殖规模;引导大中型规模养殖场增量提标,开展集中育肥。围绕屠宰加工龙头企业,新建、扩建一批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健全场区建设、饲草饲料、疫病防控、粪污处理等标准化体系,提高养羊标准化水平。鼓励各地对新建扩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成功创建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场和省级“美丽牧场”的给予补贴。力争到2025年,羊规模养殖比重提升到40%。
(三)加快培育肉羊大县。围绕脱贫地区、浅山丘陵区和屠宰加工龙头企业,坚持政府引导、加工带动、养殖主体、金融支持、社会化服务,立足“小群体、大规模”,培育一批肉羊大县。鼓励肉羊大县培育县建立产销对接、银企对接机制,组织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会、品牌推介会、羊文化节等活动,提升产业影响力。力争到2025年,培育肉羊大县40个,肉羊大县总饲养量达到3000万只以上。
三、建立饲草饲料体系
(一)发展社会化服务组织。重点围绕粮食生产核心区和肉羊大县培育县,引导成立一批规模化秸草“收、加、储、运、销”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完善基础设施和装备,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产销有效对接。
(二)扩大优质饲草生产。推广优质青粗饲料资源开发利用技术,扩大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种植面积。粮改饲试点项目向肉羊大县培育县倾斜。合理开发草山、草坡等天然饲草资源,拓宽饲草来源,增加饲草供给。
(三)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推广秸秆青(黄)贮、微贮等加工技术,实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等项目,提高花生、玉米、小麦等秸秆饲料化利用率。对秸秆捡拾打捆、饲草青贮、收割加工等农机装备购置应补尽补,提升机械化水平。力争到2025年,全省秸秆饲料化利用率达到30%以上。
四、健全加工流通体系
(一)严格屠宰管理。规范肉羊屠宰,落实“集中屠宰、集中检疫”管理制度。推进《河南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将肉羊屠宰纳入定点管理范围。强化监督巡查和抽检监测,严厉打击屠宰病死羊、注水、使用违禁添加物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壮大龙头企业。鼓励支持屠宰加工龙头企业与规模养殖企业成立产业联盟,建立稳定的产、加、销利益联结机制;打造一批以羊为主导产业的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集群、产业强镇,培育一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提高三产融合发展水平。发展羊肉精深加工,引导企业以市场为导向,加快特色产品研发,扩大预制菜、熟食制品等产品规模,增加休闲、便捷产品比重,将我省打造成为全国重要的羊肉“中央厨房”。力争到2025年,培育1—2家50亿元级企业。
(三)完善冷链物流。鼓励屠宰加工企业建设冷却库、低温分割车间等冷藏加工设施,配置冷链运输设备。推动物流配送企业完善冷链配送体系,提高冷链配送能力,引导“运活羊”向“运羊肉”“运产品”转变。
五、完善疫病防控体系
(一)严格落实疫病防控措施。加强基础免疫、监测、排查、消毒等综合性防控,持续做好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和布鲁氏菌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支持种羊场和规模养殖场创建净化场、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提高生物安全水平。
(二)强化检疫和调运监管。建立防疫检疫工作联动机制,落实检疫申报、落地报告、隔离观察等制度,做到“应检尽检”。全面实施畜禽运输车辆和人员备案制度,加强活羊跨区域调运监管,严格指定通道管理。
(三)加强基层队伍建设。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的有关要求,将动物疫病防控纳入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一体谋划,采取有效措施,健全体系、完善机构、配齐人员、保障经费,确保“活有人干、事有人管”。
六、完善科技支撑体系
(一)完善科技平台。支持种羊企业入驻“中原农谷”。在国家生物育种产业创新中心组建肉羊生物育种团队,成立生物育种实验室。鼓励支持建设肉羊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检测中心等科研平台,提升科技支撑能力。
(二)加强科技攻关。支持肉羊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团队、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等多方联合,围绕种业振兴和肉羊养殖、饲草饲料、疫病防控等关键技术,开展技术研发、集成与示范,培育“多生、快长”专门化肉羊新品种(系)。
(三)强化技术推广。充分利用“头雁”、科技特派员、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基层农技推广培训、高素质农民培训等项目,加快羊人工授精、全混合日粮饲喂、疫病防控等实用技术推广。鼓励县级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为中小养羊场(户)提供繁育、饲喂、诊疗、防疫等全过程技术服务。
七、建设现代营销体系
(一)完善销售网络。坚持政府引导、社会投资、市场化运作,在养羊集中地区,建设一批集交易、物流、服务于一体的活羊交易市场。引导鼓励生产企业拓展销售渠道,积极发展农批、农超、农社、农企、农校、农餐等产销对接形式,充分利用电商平台销售产品,实现线上线下经营销售有机结合,不断扩大销售规模。
(二)强化品牌培育。引导鼓励企业注册商标,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强化品牌宣传推介,通过中原畜牧业交易博览会等平台,讲好品牌故事、丰富品牌内涵,提高市场影响力。加快培育全国知名农业企业品牌和农产品品牌,塑强黄淮肉羊、小尾寒羊、槐山羊等区域品牌,把设计理念引入产品开发全流程,提升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八、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将省级肉牛奶牛产业发展领导专班扩展为牛羊产业发展领导专班,负责组织研究相关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农业农村、科技、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乡村振兴等部门,合力推进羊产业高质量发展。各地要将羊产业发展摆上重要位置,建立政府推动、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完善政策,压紧压实责任,落实落细措施,确保羊产业发展取得实效。
(二)强化要素保障。各级政府要统筹农业生产发展、动物防疫补助、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等涉农资金,加大对羊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重点支持种羊场建设、核心育种场创建、肉羊大县培育、疫病防控、技术推广等方面。对促进脱贫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人口)稳定增收、联农带农机制完善的羊产业项目,优先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与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项目库、优先安排衔接资金、优先实施。鼓励各地使用专项债支持符合条件的羊产业项目。发挥省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作用,支持肉羊大县培育县建立羊产业风险补偿资金和应急续贷周转金资金池,推广新型“政银担”试点经验,省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要对羊产业执行最优惠担保费率。对肉羊大县培育县内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用于发展羊产业的贷款,按不高于2%给予贴息。支持脱贫户、监测户运用小额信贷发展养羊,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向羊产业帮带企业发放精准扶贫企业贷。鼓励各地将基础母羊、种羊纳入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范围,对符合奖补政策的,省财政通过以奖代补政策予以支持。鼓励现代农业、农业综合开发、现代种业发展、世行绿色高质量发展等涉农投资基金加大对羊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羊产业用地政策参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肉牛奶牛产业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办〔2022〕31号)执行。
(三)强化市场调控。建设完善规模养殖场直连直报信息系统等信息化监测平台,加强羊产业生产跟踪监测,定期发布市场监测信息,科学引导生产消费。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引导各类经营主体自觉维护和规范市场竞争秩序。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