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天星: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 深入推进新时代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工作

2023年01月20日21:3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

  深入推进新时代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工作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谭天星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健全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制度、加强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是发展基层民主、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内容,是落实职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基本要求,更是践行《宪法》精神和《党章》规定的政治要求。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不断提高认识,完善制度,改革创新,担当作为,深入推进新时代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工作。

  一、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工会的重要作用

  (一)牢牢把握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作用,丰富民主形式,畅通民主渠道,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取得历史性成就,成为新时代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具有重大创新意义的标志性成果。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是一个完整的科学理论体系,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和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具有鲜明特点。一是强调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二是强调坚持人民立场,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三是强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四是强调坚持我国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形成了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五是强调坚持全过程参与和实践,全体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六是强调坚持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中国式现代化本质要求之一,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更高要求。全过程人民民主涉及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各层面各维度、涵盖国家各项事业各项工作。通过这种民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全体人民以主人翁姿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代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遵循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中国道路等重要原则,必须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全面发展协商民主、积极发展基层民主、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二)健全职代会制度,充分发挥工会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

  健全职代会制度,加强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基础,是发展协商民主、基层民主的重要体现,是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的重要一环。我们必须站在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的重要性,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健全职代会制度,积极发展基层民主的部署要求。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完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作了重要阐述。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讲话强调要健全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组织职工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使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更充分、更有效的保障,企业在重大决策上要听取职工意见,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必须经职代会审议;要坚持和完善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鼓励职工代表有序参与公司治理等。这为我们深入推进新时代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发展基层民主提供了方向指引。

  工会代表和组织职工群众参与民主政治建设,是我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所明确赋予的,是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必须依靠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我国工会作为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职工利益的代表者维护者,承担着代表和组织、教育职工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民主权利,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管理经济、文化、社会事务,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维护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等重要职责。在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伟大实践中,中国工会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国14亿人口中,就业人员7.47亿人,其中大多数是工会联系服务的对象。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职工群众的民主权利,发挥工会分布广、规模大、辐射带动群众多的优势,能够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长期以来,各级工会始终维护职工民主政治权利,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相关制度程序不断完善、实践形式不断丰富、职工权益保障水平不断提升。我国工会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坚持以职工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基本职责,始终把保障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和发挥主人翁作用作为重要政治使命。

  健全职代会制度,维护职工民主权利,是加强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的基本途径。我国《宪法》规定,国有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代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民主管理,依照法律规定选举和罢免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工会法》规定,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代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行使各项民主权利。《工会法》对国企、集体企业及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工会依照法律规定组织职工参与企业、事业单位民主管理都作出明确规定。职代会是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通过职代会或其他形式,对所在企业涉及劳动者权益的有关事项,提出意见、参与管理、进行监督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方式,具有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实践要求,体现了过程民主与成果民主、程序民主与实质民主、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的统一。在企事业单位实行民主管理,建立企业与职工互相沟通的平台,通过层次丰富、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民主管理制度体系确保职工群众直接参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以及涉及自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或重要事项,协助和监督企业执行国家政策法律,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它有利于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矛盾预警机制、诉求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实现劳动关系双方对话合作;有利于引导职工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充分表达自己的愿望和利益诉求,及时处理各种利益矛盾,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减少劳动关系不和谐因素,推动建立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有利于增强广大职工群众的民主意识,促进企业经营管理者自觉地把履行社会责任与创建和谐企业统一起来,自觉把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帮助职工解决实际问题放在重要位置,促进职工群众全面发展,实现企业与职工群众、企业与社会的和谐发展。实践证明,健全职代会制度、加强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事关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企事业单位的贯彻落实,事关企事业单位的长远发展和职工切身权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二、深刻把握当前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工作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

  (一)面临的新机遇。一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为加强企事业民主管理提供了坚强政治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把保障职工民主政治权利作为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作为发展人民当家作主、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举措,作为改革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生动实践,作为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制度安排。二是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逐步纳入法治化轨道,为加强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提供了有力法律保障。在《宪法》原则的指导下,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在经济立法、劳动立法和有关工会的立法中,都得到具体体现。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2012年2月,中央纪委等六部委联合制定下发了《企业民主管理规定》,为推进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工作提供有力支撑。目前全国29个地方人大共通过了36个有关民主管理的地方性法规。三是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工作的探索实践和创新经验,为加强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提供了坚实基础保障。在公有制企业,积极推进企业集团职代会制度建设,探索推进与企业管控模式、管理层级相匹配的多层级职代会制度体系。目前,95家中央企业中已有74家建立了集团职代会制度,二、三级及以下企业职代会基本实现全覆盖。在非公有制企业,把建立健全各项民主管理制度与日常管理制度、企业文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企业发展与维护职工权益相统一,构建企业与职工的利益共同体、事业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在事业单位,坚持发展职代会(教代会)制度,将事业单位对内公开与对外公开相结合,全面保障事业单位职工在“三重一大”、薪酬分配、岗位聘用、设备采购、生产生活、社会服务、党风廉政等单位改革发展重大事项和职工切身利益重大问题上的民主权利。在新就业形态企业,积极探索实现职工民主权利的新路径新方法。四是组织领导和协调机制不断健全完善,为加强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提供了有效制度保障。各级厂务公开领导(协调)小组统筹谋划,积极推动企业民主管理和厂务公开,制定工作规划,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以规范化建设为重点,推动企业民主管理任务落地见效。通过开展“公开解难题、民主促发展”主题活动,“聚合力 促发展 职工代表提案征集推荐活动”“云上民主管理”等,不断提高职工参与企业管理、推动企业发展的主动性、创造性和实效性。制定职工代表培训规划,编写《职工代表大会操作指引》等,扎实推进职工代表队伍建设。

  (二)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当前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机遇与挑战同在。从问题上看,一是思想认识有待提高。一些企业负责人认为职工参与企业管理对企业管理方是牵制和麻烦,会影响经营者权威和决策效率,制约企业的发展;或只强调现有治理结构的制衡作用,而忽视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重要性及职代会对于完善治理结构的重要作用。部分职工特别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缺乏民主参与意识,担心争取民主权利会引起经营管理者的不满,影响其劳动经济权益。二是发展不够平衡。职工民主权益在公有制经济、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实现较好,非公有制企业、中小微企业、新社会组织等实行民主管理的覆盖面成效明显不足。三是法律依据不够充分。目前有关职代会的专项规定只有1986年颁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大量涌现的非公有制企业、新业态企业应当实行民主管理却缺少有力法律支撑,特别是一些外资企业,以缺少国家层面的专项法律为借口,拒绝建立职代会、实行民主管理。四是民主程序不够规范。有的企事业单位把职代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简单“二会合一”。有的企业对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以种种理由绕过职代会,不提交职代会讨论审议或表决,或不公开、半公开。五是工作力量不够。目前,工会干部和职工代表能力不足、素质不高的问题尚未彻底解决,基层工会干部多为兼职,且人数少、流动性大。有的单位职工代表存在着“不会说”“不敢说”“说不好”等问题。此外,各级厂务公开领导协调机构还有不健全、不得力的现象。

  从挑战上看,一是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企业管理模式、组织形式和用工方式发生深刻变化,职工群众的民主权益需求也在升级,他们要求更广泛更公平的民主参与机会,更便捷更丰富的民主参与渠道,更实在更真切的民主权益体验等,落实党中央的新要求、适应职工群众美好生活新期待面临新挑战;二是弥补非公企业、中小微企业、新业态经济社会组织等单位民主管理的短板,实现企业民主管理贯穿劳动全过程面临新挑战;三是适应就业形式多样化、灵活化、零工化,以及工会联系服务对象多样化、流动化、分散化趋势,不断提高企业民主管理覆盖面和实效性面临挑战;四是适应新生代职工对民主权益的实质化、多样化、智能化、便捷化等更高要求,创新企业民主管理方式面临新挑战;五是如何更好地克服形式主义、践行群众路线,更充分地实现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相统一也面临新挑战,等等。

  三、守正创新、稳中求进,深入推动新时代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工作开创新局面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从政治上、全局上深刻认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意义,不断加强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工作,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民主管理的各方面全过程,严格遵循《宪法》和《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发展基层民主,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

  二是落实主体责任。民主管理不只是应该有的问题,更是必须有、必须坚持并落实好的问题。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有关方面齐抓共管、职工群众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落实各方责任,增强组织力、行动力和执行力。要发挥好厂务公开协调领导机构、政府与同级工会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强化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把职代会建设、厂务(校务)公开、民主管理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党委巡视、党政考核的重要内容。工会要切实履行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通过职代会组织职工行使民主权利的职责,加强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推动厂务公开、企事业民主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是强化法治保障。加强源头参与,加快推动企业民主管理立法进程,积极参与立法调研、起草和论证工作。加强职代会规范化建设,认真实施《企业民主管理规定》,抓住职代会提案制度,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大事项必须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制度和职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这三个关键环节,落实好职代会的基本职权。在企业改革改制过程中,要把“审议”改制方案和“审议通过”职工安置方案这两个重要的民主程序作为红线和底线,落实职工的基本权利。要建立健全监督考核和评价机制,深入开展创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活动,推动开展职代会质量评估,完善有关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的运行标准、实施细则。

  四是注重分类施策。所有企业都应实行民主管理。国有企业要在职代会制度建设方面起到模范引领作用,将职代会、厂务公开、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等民主管理制度写入公司章程、融入法人治理结构。集体企业要努力实现职代会全覆盖,进一步提质增效。要把非公企业建会建制摆到突出位置,着力推动百人以上企业、互联网企业、平台企业加快建立职代会、厂务公开制度。积极引导企业树立依靠职工办企业的理念,将企业民主管理与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结合起来,融入企业日常管理和企业文化建设。要继续加强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主管理工作。

  五是坚持改革创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积极探索、创新民主管理实践。要加强政协协商、与政府协商、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体制机制建设,不断增强协商成效,提高协商水平,保障职工多层次多形式的民主参与。加强“互联网+民主管理”建设,积极探索网上职代会等新形式,进一步畅通职工表达合理诉求渠道,健全各层级职工沟通协商机制,稳步推进基层民主协商机制建设,强化集体协商的基础性作用,把劳动关系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六是加强能力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制定职工代表培训规划,重点针对新任工会主席和职工代表,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履职能力进行培训。要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发挥企业民主管理先进示范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民主管理实践竞赛,在企事业内外形成重视、支持、参与民主管理的浓厚氛围。

  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守正创新、担当作为、稳中求进,深入推进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工作,团结引领广大职工群众为党的二十大确定的中心任务而奋斗!

  (全国总工会官方微信)

编辑:张龙(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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