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入,养老旗号背后有非法集资陷阱

2023年02月05日06:53

来源:法治日报

  本报记者   王春

  本报通讯员 陈璐萍 叶磊东

  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各种养老服务也应运而生,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提供“养老服务”……那么,有没有一种可能,其中有些所谓“服务”盯上的只是你的养老钱?在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就发生了这么一起案子。

  “尊敬的各位来宾,欢迎您在百忙之中抽出宝贵的时间来参加我们公司的年会,今天我们年会的主题是隆重推荐一款养老产业的投资产品,简单说就是投资养老,不但能够享受到我们公司养老院的优质服务,而且还能参与分红,获得较高的投资收入……”某怡养产业公司的老总邓某甲正在介绍公司旗下新开的一家养老院。

  年会现场人头攒动,大家都心情激动,台下的钟大爷更是对这个项目情有独钟,他想,“自己以后的养老生活能有一个好的着落,还能够赚钱,这可能就是自己辛苦一辈子得到的回报吧。”与钟大爷一样,年会现场众多的中老年人在会后排着队与该公司签订了《旅居消费卡合同》,他们相信自己“交上了好运”,殊不知自己却是“踩进了深坑”。

  旅居消费卡的项目取得了众多中老年人的信赖,邓某甲等人又生一计,更换公司名称,让公司上市,用更大的公司规模吸取更多的社会资金。于是,《股权转让协议》《代持股协议》等合同文件的签约现场再次引发一波签约热潮。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壮大,越来越多的投资人摇身一变,成为公司的业务员,向身边的亲朋好友推销业务宣传该养老院,有些甚至直接帮自己的父母、孩子挂名投资。

  2018年年底养老院也改建完成并投入运营。投资人朱大爷作为第一批顾客满怀期待地入住了养老院,然而想象中舒适的养老生活并未如约而至,带来的却是无尽的烦恼。

  入住没多久,朱大爷发现养老院的基础设施建设与高额的入住费完全不相匹配,同时养老院还存在拖欠房东租金的情况,公司老板甚至打起了向入住老年人借钱的歪主意,多次因为水电费、煤气费向朱大爷打欠条。最后,朱大爷等“入坑”的老年投资人甚至被无情地请出了养老院,部分老年人一时气愤导致生病入院。

  由于近300位投资人为老年人,而他们将自己辛苦一辈子的养老金如数投入涉案养老院,可以说一下子掏空了老人生活的希望。束手无策的老人们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求助。

  接到报案后,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第一时间向涉案投资参与人询问受害情况,并对该养老院的经营资质、所属公司的经营模式以及养老院所在的经营地址房屋的产权等进行深入调查,逐步掌握涉案养老院的集资套路以及证据。海曙区人民检察院也提前介入该案,派专业承办团队引导公安机关合法规范取证,争取在侦查阶段查明涉案资金去向。公安机关在调查清楚养老院的犯罪事实后,及时对涉案公司的老板邓某甲及邓某乙进行抓捕,并将案件移诉至检察机关。

  2022年6月24日,海曙检察院受理了犯罪嫌疑人邓某甲、邓某乙、向某某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

  近日,经海曙检察院提起公诉,海曙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邓某甲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判处被告人邓某乙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两人均未提起上诉。

  据了解,自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海曙检察院已收到市专项办移交涉养老诈骗线索5批共计14条,均已核查并办结。同时由海曙检察院牵头,联合海曙法院、海曙公安分局等8家单位会签《关于建立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行刑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涉老案件线索移送、信息共享、配合执法司法调查等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行动中形成共治共建合力,切实维护老年人财产权益。

  检察官提醒社会公众,遇到养老类的项目宣传,千万不要盲目轻信,尤其要警惕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保健品、收藏品等)”、宣传“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名义进行的非法集资项目。此类案件的特点正是不法分子牢牢抓住了中老年人的健康养老需求,许以较大的利益诱惑,从而骗取巨额社会资金。许多老年人以为自己劳苦一生,在晚年能遇到投资良机,为自己一生的回报,实则是吃下“有毒的馅饼”。为期半年的养老反诈专项行动虽已告一段落,但是养老反诈的工作不能停止。今日以投资养老利诱公众,他日定有更具诱惑性和欺骗性的“项目和活动”,因此要始终擦亮双眼,捂紧自己的钱袋子,不轻信所谓的“稳定高收益”“错过不再有”,让诈骗者无机可乘。


编辑:林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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