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至28日,漯河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议案。
任命:
孙向阳为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蔚黎为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郭红兵为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决定任命:
项丽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曹江涛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宋耀生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王伟为市信访局局长。
任命:
苏建刚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
左昊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
李冲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缑兵伟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吴增光为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张一帆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张素丽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
王建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
张静怡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
孟哲昱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邢芳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刘光耀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