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至28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议案。
任命:
孙向阳为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蔚黎为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郭红兵为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决定任命:
项丽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曹江涛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宋耀生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王伟为市信访局局长。
任命:
苏建刚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
左昊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
李冲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缑兵伟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吴增光为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张一帆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张素丽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
王建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
张静怡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
孟哲昱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邢芳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刘光耀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八届漯河市委员会专门委员会
副主任任免名单
(2023年6月28日政协第八届漯河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卢煜同志任政协漯河市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副主任;
张玉峰同志任政协漯河市委员会文化和文史委员会副主任;
骆宜民同志任政协漯河市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于志浩同志任政协漯河市委员会教科卫体委员会副主任;
梁敬同志任政协漯河市委员会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李杨同志任政协漯河市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
安清跃同志不再担任政协漯河市委员会文化和文史委员会副主任(正县级)职务;
史凤民同志不再担任政协漯河市委员会文化和文史委员会副主任(正县级)职务;
刘颖峰同志不再担任政协漯河市委员会文化和文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宋伟才同志不再担任政协漯河市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尚桂林同志不再担任政协漯河市委员会教科卫体委员会副主任(正县级)职务;
蒋向军同志不再担任政协漯河市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