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建设制造强省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豫政〔2023〕27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河南省建设制造强省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日
河南省建设制造强省三年行动计划
(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制造强国战略和我省关于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省的若干意见,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锚定“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坚持把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作为主攻方向,聚力新型工业化,加快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集群化发展,大力推进八项工程(产业基础再造、重点链条重塑、项目投资支撑、优质企业培育、开发区提升、质量品牌建设、产业布局优化、要素保障强化)实施,推动五链(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要素链、制度链)深度耦合,加快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推动河南制造向河南创造转变、河南速度向河南质量转变、河南产品向河南品牌转变,努力把我省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强省,为中国式现代化河南实践奠定坚实产业支撑。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初步建成以“能级高、结构优、创新强、融合深、韧性好”为鲜明标识的先进制造业强省。
产业能级高。先进制造业综合实力进入全国前列,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力争达到40%、其中制造业占比稳定在30%以上,全部工业增加值力争达到2.3万亿元,制造业增加值力争突破2万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力争突破2.8万家,形成一批世界一流企业和中国制造业500强企业。
产业结构优。基本形成现代化制造业体系,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超过30%,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超过15%,形成1—2个世界级、7个万亿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和28个千亿级现代化产业链。
产业创新强。基本建成全国制造业创新高地,规模以上制造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力争达到2%,国家级创新平台突破300家,高新技术企业超过2万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研发活动覆盖率达到100%,制造业质量竞争指数达到86以上,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知名品牌。
产业融合深。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取得重要进展,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率达到80%以上,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制造业融合发展指数达到62,智能制造就绪率达到13%,建成省级及以上绿色园区(工厂)500家,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达到全国一流水平。
产业韧性好。重点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程度明显提升,优势互补、分工合理的区域产业布局基本形成,重点领域“卡脖子”技术得到突破和应用,形成空间上高度集聚、上下游紧密协同、供应链集约高效的产业链群发展模式。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制造业高端化发展。坚持以高端制造为引领,推动产业基础高级化,形成先进制造业体系硬支撑。
1.提升产业能级。深入实施换道领跑战略,推进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加快高位嫁接,延链中高端,形成“新制造”,重点推进基础材料、传统装备、传统汽车、食品和轻纺等转型新材料、新装备、新能源汽车和时尚消费新品牌,到2025年,力争30%的传统企业转型为战略性新兴企业。培育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现代医药等新兴产业,到2025年,力争产业规模达到2.6万亿元,实现“五年倍增”。前瞻布局氢能与储能、类脑智能、生命健康、量子信息、未来网络、前沿新材料等未来产业,强化关键技术储备与攻坚,积极创建国家未来产业先导试验区,到2025年,力争产业规模达到1000亿元。(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
2.发展高端制造。立足全球产业发展前沿,强化“高精尖”产业深度谋划布局,大力发展精密数控机床、智能机器人、高端医疗机械、精密仪器仪表、智能检测装备、高端轴承等高端产品,加快研发制造一批填补国内外空白的高端新品。提升现代农机、矿山装备、盾构装备、起重装备、新型电力装备等高端化水平,锻长长板,打造更多满足国家战略需求、具有河南特色优势的新型“大国重器”。到2025年,力争高端装备产业规模突破3000亿元,占装备制造业比重提升到30%。(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
3.引育高端人才。完善高端人才引育机制,按照重点产业链图谱清单,精准引育高端创新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强化引进两院院士、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领军人才。建立重点产业链与国内外高水平科研院所定向联系机制,强化高端人才与创新团队柔性引进。依托国家级创新平台和链主企业等加强省内一流创新人才与团队培育。深入贯彻人才强省战略,落实高层次人才引育各项激励政策。加强数据、设计、基金、高技能人才同步引育,构建完善的高端人才支撑体系。到2025年,基本形成重点产业链高端人才和创新团队全覆盖。(责任单位:省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二)加快制造业智能化发展。坚持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
1.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按照企业、园区、产业链、集群分类实施数字化转型行动,到2025年,力争培育30家“数字领航”企业、300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标杆、30个数字化转型示范区、30个制造业数字化赋能中心。培育壮大数字核心产业,加快建设省元宇宙科创产业园、中原数据要素生态产业园,构建数据交易产业链,推动卫星及应用产业健康发展,争创国家元宇宙创新应用先导区、国家级数字产业集群。(责任单位: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
2.大力发展智能制造。探索开展规模以上企业数字化转型诊断服务,推进企业应用5G(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对现有生产、服务和管理方式进行数字化、网络化升级改造,全面提升企业智能化水平。支持企业聚焦精益运营、质量管控、敏捷协同、设备管理、产量提升、能耗管控等关键环节打造“5G+”“数字孪生+”“人工智能+”等智能制造应用场景,累计建成1000个智能工厂(车间),创建一批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围绕平台化设计、智能化制造、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数字化管理等新模式新业态,遴选培育500个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应用新模式示范项目。持续实施企业上云、上平台提升行动,到2025年,累计推动25万家左右企业上云、上平台。(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通信管理局)
3.建设新型基础设施。加快推进5G、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和智能计算中心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力争建成5G基站25万个。加强新型数据中心和边缘数据中心建设,支持数据中心创建国家新型数据中心典型案例。积极创建中部地区数据中心,推动郑州数据交易中心升格为国家级数据交易场所。深入实施“1+N”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行动,培育一批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快建设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创新推广中心(郑州),推动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二级节点应用推广。(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通信管理局)
(三)加快制造业绿色化发展。坚持以“双碳”目标为导向,加快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着力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
1.发展绿色低碳制造。实施制造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推进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产业链绿色化改造。加快发展一批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设计产品等。推进绿色技术创新载体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到2025年,力争培育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500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50家,建成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100家。(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
2.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实施工业低碳行动,强化能效标杆管理,在钢铁、水泥、有色等重点行业推动碳达峰。统筹推进省级碳达峰试点建设,示范引领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鼓励在重点产业链建设碳排放公共服务平台,为重点产业实现“双碳”目标提供服务支撑。(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
3.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支持各地建设国家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及骨干企业、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大力发展清洁生产,持续实施沿黄制造业深度节水控水行动,开展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示范。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构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加快再制造规模化、产业化发展。(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水利厅)
(四)加快制造业服务化发展。坚持以服务型制造为重点,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赋能新制造。
1.培育服务型制造新业态。坚持“制造+服务”“产品+服务”发展方向,支持制造业企业大力发展总集成总承包、综合解决方案、个性化定制、全生命周期管理、供应链管理、共享制造、C2M(用户到制造)、D2M(设计到制造)、远程运维等服务型制造新模式新业态,每年培育30个左右省级及以上服务型制造试点示范企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创建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城市。(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创新研发、数据服务、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检验检测、工业软件、科技金融等生产性服务业,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支持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搭建面向服务型制造的专业服务平台、综合服务平台和共性技术平台,为制造业企业提供专业化、定制化服务。支持依托开发区建设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和生产服务基地,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协同升级。(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
3.推动企业服务化转型。推动有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开放创新研发、检验检测等平台,完善共享服务生态,赋能上下游中小企业服务化转型。支持产业链龙头企业牵头建设行业数据中心,加快工业数据价值化开发,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数据要素便捷服务。鼓励制造业企业向平台型企业转型,发挥资本、技术、人才和品牌等优势,整合上下游资源,发展平台型制造新模式,形成服务型制造新的增长点。(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五)加快制造业集群化发展。坚持以集群化构建高效协同的生产制造网络体系,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全国、全球影响力的特色优势产业集群。
1.创建国家级产业集群。对标国家级产业集群创建标准制定工作推进方案,积极创建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创新型产业集群。大力培育集群发展促进机构,协同破解科技创新、投资融资、转型升级等瓶颈制约和共性难题,形成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良好生态,为创建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提供服务支撑。到2025年,力争创建现代农机、先进超硬材料等10个国家级产业集群。(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
2.培育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出台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培育方案及综合评价办法,鼓励各地聚焦主导产业培育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开展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竞赛,每年挂牌命名一批千亿级、百亿级特色优势产业集群,鼓励各地创建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到2025年,力争培育300个市域、县域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创建10个左右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3.推动集群协同发展。发挥集群产业链链主企业作用,开展协同招商、同构创新网络、共同拓展市场,加强集群协同发展。推动各地探索产业协同、政策协同、要素协同、机制协同等新模式,提高区域产业链供应链协同配套水平。引导特色优势产业集群、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主动融入国内外先进制造业集群产业链供应链体系,协同构建新发展格局。(责任单位: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重点工程
(一)产业基础再造工程。
1.提升创新主体能级。推动产业创新平台(实验室、产业研究院、中试基地、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创新联合体等)和创新型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等)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努力实现量质齐升,加快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研发活动全覆盖,到2025年,力争省级各类创新平台达到8000家。在重点产业领域深度融入国家创新战略体系,形成中国制造“河南创造”主力军。(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省政府国资委)
2.强化关键技术攻坚。深入开展“五基”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聚焦基础零部件国产替代、基础元器件迭代更新、基础材料扩能提级、基础工艺技术提升、基础软件集成应用,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强化企业和各类创新平台协同攻关,着力突破一批“卡脖子”关键技术。到2025年,力争承担30项国家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项目,突破和推广应用100项“五基”细分领域关键技术与产品。(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省政府国资委)
3.推广应用自主创新产品。加大自主创新产品政策支持力度,支持研制和使用单位建立合作机制,为研制自主创新产品提供试验验证场景。完善政府采购与工程招投标办法,鼓励使用自主创新产品。在符合条件的区域和领域,加快推进自主创新产品国产化替代。发挥内需市场优势,强化自主创新产品供需对接,持续扩大创新产品应用,重点强化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推广与应用。到2025年,力争推广应用300项自主创新产品。(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市场监管局、商务厅、财政厅)
(二)重点链条重塑工程。
1.培育千亿级现代化产业链。统筹传统产业提质发展、新兴产业重点培育、未来产业破冰抢滩,加快短板产业补链、优势产业延链、传统产业升链、新兴产业建链,推动产业链制造环节向第一、第三产业延伸、融合发展,支撑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到2025年,努力建成先进超硬材料、新能源汽车等28个千亿级重点产业链。(责任单位:相关重点产业链链长责任单位,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2.提高产业链韧性与安全水平。完善“产业大脑”,形成“云上图谱”“数字清单”,强化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预警监测与分析。加强产业链备份和灾害应急物资产业链供应链体系建设,推动一批供应链企业纳入国家安全应急物资保障平台,支持各地创建国家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加快供应链物流体系建设,推动现代物流业与产业链协同一体化发展。(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应急厅、科技厅)
3.深入落实“双长制”。贯彻《河南省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着力培育重点产业链工作推进方案(2023—2025年)》,落实产业链链长和盟会长“双长制”,健全“一个产业链、一个工作专班、一个研发机构、一套政策方案、一批项目”工作机制,坚持专班化责任推进、清单化动态管理、常态化督导考核、精准化企业服务,强化重点产业链培育统筹推进,推动重点产业链迈向千亿级、晋级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责任单位:相关重点产业链链长责任单位,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三)项目投资支撑工程。
1.实施产业万亿招商行动。举办中国产业转移发展对接活动(河南)、世界传感器大会等活动,积极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实施新一轮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行动,完善承接产业转移载体。鼓励各地创建国家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压实各地先进制造业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责任,强化以商招商、资本招商、群链招商、央企招商等,力争每年签约重点产业项目1万亿元左右。(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省政府国资委,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2.实施工业万亿投资行动。强化“三个一批”等省重点产业项目推进实施,持续开展项目建设活动。完善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机制,建立省、市级领导分级包联重大项目机制,着力协调解决项目推进各类难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建立完善重点项目监测服务平台,到2025年,力争每年工业投资规模达到1万亿元、累计实施延链补链强链项目5000个以上。(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3.实施“三化”改造提升行动。加快推进制造业全链式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加强“三化”改造项目储备,完善“三化”改造项目库,积极推进“三化”改造项目入库。力争每年实施“三化”改造项目3000个以上,带动全省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长20%以上。(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四)优质企业培育工程。
1.做强龙头企业。聚焦先进制造业集群和重点产业链,分级培育链主企业。持续实施头雁企业培育行动计划,完善头雁企业培育办法,着力提升头雁企业群链带动力。鼓励企业创建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加快成为“独角兽”企业。实施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聚焦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领域,推进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实现国有资本“进退流转保”,构建“一业一企、一企一强”新格局,推动一批国有企业成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标杆,成长为国内国际一流企业。到2025年,力争新增千亿级制造业企业2家,百亿级头雁企业达到60家。(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省政府国资委)
2.培育“专精特新”企业。按照创新型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四个梯队,分级建立企业培育库,分类明确评价标准体系,实施差异化精准指导,加强常态化监测帮扶,力争每年分别培育10000家创新型中小企业、1000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100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形成“十百千万”梯次培育格局。支持“专精特新”企业上市融资,力争每年上市挂牌企业达到20家。加强中小微企业孵化平台建设,搭建“专精特新”企业生成空间,建设一批大学科技园、创客空间等创业载体,免费向大学生团队开放,厚植“专精特新”企业生长土壤。(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地方金融监管局、河南证监局)
3.培育一流企业家队伍。积极开展企业家培训,加强头雁企业、链主企业和新升规入统民营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培训,每年培训企业家1000人次以上,着力打造一支具有国际视野、聚焦主业发展、勇担社会责任的优秀企业家队伍。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家创意创新创造活力,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重商安商护商浓厚氛围。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赓续新时代豫商精神,树立一批“创新发展引领者、志存高远开拓者、一流企业建设者、社会责任履行者”优秀企业家典型。(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商联)
(五)开发区提升工程。
1.打造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平台。坚持制造业为主的发展方向,因地制宜确定开发区主导产业,强化主导产业链招商和重大项目建设,推动开发区间围绕产业链供应链加强合作,构建主导产业明确、错位发展、分工协作、链条完整的产业集群体系,到2025年,力争全省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000亿元、1000亿元、500亿元的开发区分别达到2个、10个和30个。开展转型升级示范开发区创建活动,引领带动形成龙头企业、配套企业、科研院所、金融机构、公共平台协同联动的产业生态。(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地方金融监管局)
2.推动集约节约发展。按照产业用地比例不低于60%的标准统筹优化开发区空间布局和用地结构,新增工业用地原则上布局在开发区,新建工业项目原则上在开发区选址布局。制定开发区规划用地标准,明确开发区用地结构、容积率、建筑密度及配套设施标准。建立开发区亩均投入产出综合评价体系和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机制,提高经济密度和产出强度。(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发展改革委)
3.深化“三化三制”改革。按照政企分离、管运分开的原则推行“管委会+公司”运营模式,全面落实领导班子任期制、员工全员聘任制、工资绩效薪酬制,强化专业人才和团队招引,加快提升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水平。进一步理顺开发区管委会与行政区关系,有序剥离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职能,制定开发区权责清单,明晰开发区管委会与属地政府、职能部门权责边界。精准实施开发区放权赋能改革,加强下放权限指导培训和专业人员保障,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六)质量品牌建设工程。
1.提升工业设计水平。深化“设计河南”建设,提升制造业设计能力,鼓励大型企业积极开展设计外包,支持设计企业专业化、品牌化发展,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支持各地依托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集群建设一批工业设计园区(基地)。加大设计软件和工具推广应用力度,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应用,提升设计数字化水平。到2025年,力争建成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20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300家、特色设计园区10个。(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教育厅)
2.提升质量标准水平。大力推广卓越绩效、精益生产模式等先进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推动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建立健全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提升全面质量管理水平,支持制造业企业参评中国质量奖、河南省省长质量奖。加快“标准河南”建设,鼓励企业牵头或参与国际、国内与行业标准制定(修订),推动制定高于国家标准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加快提升市场自主制定标准比重,增强行业发展引领力,掌握行业发展主动权。(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厅)
3.打造河南制造品牌。深入实施制造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战略,支持制造业头雁企业、单项冠军企业整合国内外优质资源,努力建设世界一流品牌。鼓励“专精特新”企业精耕主业、提升品质,形成具有竞争力的区域品牌。支持开发区建设商标品牌示范基地,提升开发区产业品牌标识度。引导企业参加“中国品牌日”系列活动,广泛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等国际性展会,提高“河南品牌”影响力。(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厅、科技厅)
(七)产业布局优化工程。
1.优化制造业空间布局。积极构建“中心引领、两带支撑、四区协同”的产业布局体系。突出郑州国家中心城市与洛阳、南阳省域副中心城市的引领带动作用,培育全省制造业核心增长极。建设沿黄流域、沿京广铁路两大制造业发展带,支撑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以洛阳市为中心,带动三门峡市、济源示范区,建设豫西转型创新发展示范区;以南阳市为中心,与信阳、驻马店市对接淮河、汉江经济带,打造豫南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区;以商丘、周口等市为主,建设东部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推进安阳、鹤壁、濮阳市一体化发展,打造豫北跨区域协同发展示范区。(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
2.融入国内大循环布局。畅通省域产业循环,以重点产业集群和产业链为纽带,强化跨市跨区域产业合作,疏通产业链供应链堵点,协同培育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和千亿级现代化产业链。推动重点产业链跨链融合,形成“原料—材料—零部件—终端产品”高效耦合生态。依托链主企业和产业链关键核心企业,把握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机遇,主动融入国内大循环,推动重点产业链跨省域合作,与省外先进制造业集群开展融链结链活动,嵌入中高端、融入关键环,协同维护国家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与韧性。(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市场监管局)
3.深化产业国际化布局。依托链主企业深化与“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产业合作,加快重点产业海外布局。推进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有色金属等跨境产业链供应链发展,支持企业开展高端环节兼并重组,提升主业竞争力;建设能源原材料基地,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建设一批组装工厂(车间)和冶炼基地,降低生产制造成本,拓展国际市场空间。深入实施自贸区提质工程,对标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借鉴海南自贸港等先进经验,积极探索首创性、集成化、差别化改革,大力发展跨境电商、离岸贸易等新业态新模式,推进我省优势产业“走出去”。(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郑州海关)
(八)要素保障强化工程。
1.攻坚破解要素瓶颈。加大用地保障力度,制造业项目新增用地计划指标应保尽保,实行工业用地“标准地+承诺制”出让,保障重点产业项目快速落地。落实各类产业支持政策,支持各地探索创新专项资金使用方式,引导企业用足用好各类惠企政策。统筹发挥新兴产业引导基金和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作用,由基金根据产业实际推进情况,按照市场化原则采取直接投资或设立专项子基金的投资方式对重点产业予以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对重点企业的金融服务,加大制造业信贷投入。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融资和发债融资。加大能耗指标和环境指标保障力度,优化环保执法监管方式,确保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生产经营。(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地方金融监管局、金融监管总局河南监管局、河南证监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
2.强化基础要素保障。完善“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加强煤电油气等基础要素保障,着力降低企业基础要素使用成本。持续深化电力市场改革,科学实施负荷管理,合理安排错避峰用电,保障企业合理用电需求。提高成品油应急保供能力,建立健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鼓励各地推进大用户直供气,实行用气量价挂钩。大力实施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工程,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着力建设大枢纽、培育大龙头、打造大平台、形成大物流,积极畅通物流通道,加快建成供需适配、内外联通、安全高效、智慧绿色的现代物流体系,降低企业物流成本。(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
3.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实施一流营商环境创建工程,谋划实施营商环境综合配套改革,大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基础制度,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坚持依法行政,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防止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防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不断优化让国企敢干、民企敢闯、外企敢投的制度环境,着力打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六最”营商环境。(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实施。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实施本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工作台账,健全评价机制和统计监测机制,实行月调度、季督导、半年点评、年度总结推进机制,确保行动计划顺利实施。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抓好落实。(责任单位: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二)强化考核激励。出台制造强省考评办法,每年对省直单位和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服务和发展先进制造业情况进行考评,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表彰奖励。(责任单位: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三)强化企业服务。充分发挥省助企强链六个工作专班作用,聚焦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围绕培育壮大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攻难点、通堵点、除痛点,常态化开展产学研、用工、产销、产融“四项对接”活动,着力打造一流产业链群生态,推动支柱产业优势再造、新兴产业培育壮大。(责任单位: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四)强化氛围营造。深入总结行动计划实施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选树一批标杆示范,加大复制推广力度。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要结合实际,主动探索本行政区域内贯彻落实行动计划的新机制、新举措、新模式。要加强对行动计划实施中先进典型和案例的宣传报道,共同营造制造强省建设浓厚氛围。(责任单位: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附件:重点任务清单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