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下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任命:
张文山、周黎明为郑州市人大常委会郑东新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付国乾、王志为郑州市人大常委会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耿明燕、关希哲、刘朝裕为郑州市人大常委会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冯乐的郑州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李雅为郑州市体育局局长;
盛铎为郑州市政务服务办公室主任。
决定免去:
李红轩的郑州市体育局局长职务;
王新的郑州市政务服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
葛震远的郑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
宋应红、丁亮、王玮琦、司晓营、李庆伟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赵阳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张晓炳、乔东亮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石志军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崔海霞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楚绍京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审判庭庭长职务;
杜文龙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职务;
常爱萍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蒋和平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陈春树、陈书成、申付来、贾建新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高山、陈宏图的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王世争的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
万迎春的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