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以来,浙江、江苏、湖南等地以数字化智能化为抓手,利用新兴数字技术,推动文化产品数字化。
当前,移动互联网、数字化版权以及智能算法技术正在重塑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方式与行业生态。以“云阅读”“云展览”“云旅游”等为载体的沉浸式、交互式场景,大幅提升了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力,不仅拓展了线上与线下一体化、在线与在场相结合的文化新体验,也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新思路、新方法。
虽然技术赋能文化传播已初显成效,但是我国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依然存在供需不均衡、发展不充分等问题。一边是人民的精神文化需求日益多元,另一边是高质量文化产品有效供给不足,由此产生不小的供需缺口。在供需适配过程中,文化意义与经济效益、价值引导与技术理性之间的平衡协调也颇有难度。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下,如何以数字化、智能化技术为依托,推动文化产业与科技深度融合,加快文化产品供需升级,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推动文化产品供需双向升级,就要通过5G网络、大数据、人工智能、VR、AR等新兴数字技术,更加精准地了解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提供更符合人民期待的文化产品,将数字化和智能化技术融入文化资源开发、文化产品供求关系优化中,实现文化和经济、文化和技术的“双向奔赴”。
在供给端,要抓住新兴数字技术发展契机,提高文化产品供给的质量和效率。要从技术研发、升级迭代、开放共享等方面出发,打造用于优质内容生产的人工智能平台、数据库等,融入创新思维,释放前沿技术的潜能。充分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了解人民群众的整体审美和情感偏好,多元内容题材要符合不同文化背景的受众偏好,从审美、情感、创意等多个维度提升内容传播力。要重视高素质的数字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以内部培训和线上学习等多种形式提升相关从业人员的数字技术能力,培养一批兼具文化素养和数字文化项目开发与运营能力的把关人。吸纳不同社会主体共同参与,集聚文化类公益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等多元主体之合力,打造集数字化采集、网络化传输、智能化计算于一体的数字链条,推出更多优秀文化题材的精品力作,并在不同受众市场进行高效精准传播,实现有效供给对需求的回应与引导。
在需求端,要利用网络和数字技术激发的创新动能,创造数字消费形态,实现文化消费升级。数字经济时代的文化消费呈现出平台化、在线化、消费主体多元化、消费推送精准化、消费行为数据化和消费体验场景化等特征。一方面,通过探索数字孪生、高逼真、跨时空等新型体验技术,发展线上线下一体化、在线在场相结合、“大屏”“小屏”互动的数字文化消费新场景,培育壮大云旅游、云展览等新型消费形态,满足和激发受众的数字化文化消费需求和潜力。另一方面,要以正向的文化价值判断,引导和调动消费者的理性反思和深层审美体验,避免陷入技术至上的价值误区。科技和文化只有最终落脚于提升人民的精神境界,才能真正营造良性健康的文化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