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正式实施,聚焦增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意识,河南已在全省启动网络普法活动。《“法式”生活》栏目推出“法护‘未’来”特别策划,聚焦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从未成年法律案件着手,邀请律师深度剖析,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全面提升未成年人网络法治意识和网络安全素养。本期关注未成年网络诈骗话题。
大河网讯(记者 臧小景)免费皮肤“大陷阱”、红包返利“杀鱼盘”、假明星发“假福利”……这些针对未成年人的诈骗套路你清楚吗?不少家长认为,孩子只是上上网玩玩游戏,怎么会被骗呢?殊不知,伸向未成年的网络诈骗“黑手”就在身边。
截至2023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已达10.79亿,未成年网民规模已突破1.91亿。如何避免未成年人网络群体上当受骗?常见的诈骗手段有哪些?即将实施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将从何“保护”?
1分钱“打榜”如何诱骗到2万元“转账”?
当下,在“饭圈”经济的助推下,集资为明星投票“打榜”成为热潮,不少未成年人沉溺其中。
12岁的乐乐(化名)是某少年团的资深小粉丝。她平时就喜欢追星,家里买了不少偶像的画报、代言产品。去年10月29日晚,乐乐在QQ空间看到一个账号发布了关于某少年团的动态,一下被精彩的内容吸引,便主动添加了昵称为“助力”的动态发布者为QQ好友。
“助力”称自己是该少年团的助理,专门负责“打榜”,提高偶像在某平台的名次和热度,并称只要扫描他发过来的二维码支付1分钱就可助力“打榜”,还有机会获得偶像的亲笔签名照并与偶像互动。
“只要1分钱,就能帮偶像‘打榜’,还有机会与偶像互动?”乐乐觉得太值了,便迫不及待地偷偷拿来爸爸的手机进行扫码,并支付了1分钱。很快,“助力”就把乐乐拉进了一个小群。
然而,满怀期待的乐乐等来的不是与偶像的亲密互动,而是一张系统截图。对方称因为乐乐是未成年人,他们收款的账户和乐乐爸爸的账户都被冻结了,她必须配合解除冻结,否则其爸爸手机里的钱会被扣除,公安机关还会上门找她。
既担心偶像“打榜”受影响,又害怕父母知道会责怪,六神无主的乐乐在对方一步步威胁和诱骗下,在短短15分钟内,分三次通过云闪付转账共计2万余元。在确定乐乐的手机再也支付不出钱后,“助力”就将乐乐的QQ号拉黑。乐乐爸爸发现转账记录后,立刻报案。
经过公安机关侦查,诈骗乐乐的犯罪嫌疑人浮出水面。近日,法院经审理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判处被告人唐某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各并处罚金。
请认清,未成年人要警惕这些高发网络诈骗
“在日常咨询中,也经常遇见此类网络诈骗案件。不法分子经常以加入‘明星粉丝QQ群’为诱饵,以打榜等名义,声称完成任务可领取礼品或明星签名,诱导未成年人转账或刷单。”11月29日,上海锦天城(郑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原乐告诉记者。
除了假明星发“假福利”诈骗,原乐介绍,针对未成年人的电信网络诈骗还有三类较为高发,“大家可根据案例,认清诈骗的真面目。”原乐说。
其一,免费送游戏皮肤“大陷阱”。诈骗分子宣称赠送游戏装备,通过“激活费、认证费、验证费”骗取未成年人钱财,诱导孩子用家长手机进行转账操作。
2022年1月3日,12岁的赵某在快手上看到一个视频,视频称添加群聊可免费送王者荣耀皮肤。赵某操作至确认领取时,页面跳转为QQ群页面,入群后对方又说支付1.88元方可免费领取。
随后赵某扫码微信支付并将支付截图发给了对方,对方声称赵某是未成年人,导致他们的商户被司法冻结6万,需要付款用户配合激活账户才能解冻商户余额,如不配合激活操作,将向法院起诉。在对方威胁下,赵某陆续向对方指定微信账号转账24200元。
其二,红包返利“杀鱼盘”诈骗。这类诈骗,诈骗分子通过短视频网站、聊天工具等渠道发布红包返利虚假信息,诱骗未成年人入群,随后以手续费、转账费、红包费等多种借口诈骗。
今年1月28日,张某10岁女儿小红(化名)拿着其手机玩耍,一APP好友给小红转发了一张图片,称转发该图片到其他群聊即可获利200元。小红按照对方要求操作后,对方发了一个收款二维码,小红扫码向对方转账。
随后对方称因小红是未成年人转账,导致其账户被封,要求小红按照对方要求继续转账,小红继续扫对方收款二维码向对方指定账户转账18笔,共被骗40180元。
其三,声称“防沉迷”骗钱财。诈骗分子以“解除游戏防沉迷限制”为由,通过屏幕共享等手法,欺骗未成年人获取其亲属微信或支付宝账号及支付密码来骗取钱财。
今年1月3日,15岁的小郑(化名)想将自己的游戏账号卖掉,就在应用商店下载了某APP,随后就将账号信息挂在APP内,没多久就有人跟其私聊,并约定好购买价格,其将链接发给对方后,对方称已经付过款了,但是需要扫二维码解除游戏账号。
小郑在QQ上和客服联系时,客服称需要缴纳20000元的违约金并称对方已经缴过了一部分违约金,小郑缴纳过违约金后,客服称账户被冻结,需要再转账60000元,其转账8000元后和买家联系,发现对方联系不上,便在官方APP内联系客服,告知被骗。
原乐提醒,网络诈骗有共性,对于成年人,涉及金钱往来时,一定要多加甄别。尤其不轻信任何宣传收费破解防沉迷系统的消息;不轻信“免费领取”“大额返利”等说辞;不轻信网络上所谓“无门槛”“高收益”的兼职广告;不轻信网络上故意搭讪的陌生人。
网络诈骗花样多,预防能否简单“一刀切”?
“当前我们已经进入网络互联时代,网络已经成为我们学习、工作、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未成年人不可能与网络隔绝,也应在成长过程中逐步接触、学习、适应并汲取营养。”原乐说。
面对层出不穷的网络诈骗,部分人称网络对未成年人是洪水猛兽,不应让未成年人接触网络。原乐认为,这样的观点我们应坚决予以抵制,“通过立法加以制度性解决,接触与其年龄、认知等相符的网络知识,未成年人会受益颇多”。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与此前《未成年人保护法》相比,这次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在未成年网络保护方面,有哪些升级?
针对网络保护,从形式上看,《未成年人保护法》在第五章共有17个条文,用2111个字进行专门规定,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条文则为六十条,用8621个字写尽“保护”措施。原乐分析,从数字的变化也可以看出,条例在保护未成年上网方面更全面。
“从内容上看,条例增加对于网络保护中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保护职责。同时,从网络素养促进、网络信息内容规范、个人信息网络保护、网络沉迷防治方面设置专章予以细化保护。”
原乐特别提到,条例也专门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研发、生产和使用专门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规律和特点的网络保护软件、智能终端产品和未成年人模式、未成年人专区等网络技术、产品、服务。”
“通过法律法规和顶层设计,目的也是加强网络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促进未成年人开阔眼界、陶冶情操、提高素质。”原乐说。
如何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网络诈骗“黑手”?
防范未成年人网络诈骗,在法律责任承担上,即将实施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从何“保护”?这里有明显的强化。
原乐介绍,《条例》仅法律责任就有九条,对责任承担主体进行明确及扩大,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有关部门、学校、社区、图书馆、文化馆、青少年宫、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在违反《条例》相关规定时均应承担责任。
对于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条例》规定应当采取措施,合理限制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在使用其服务中的单次消费数额和单日累计消费数额,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
另外,还规定这些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流量至上等不良价值倾向,不得设置以应援集资、投票打榜、刷量控评等为主题的网络社区、群组、话题,不得诱导未成年人参与应援集资、投票打榜、刷量控评等网络活动,并预防和制止其用户诱导未成年人实施上述行为。
如果违反相关规定,除《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罚款、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吊销相关许可证行政处罚方式外,《条例》还另行增加了包括增加行政处分、限制从业等处罚方式。
原乐建议,家长和学校要加强教育和监护,提高未成年人反诈意识。引导孩子适度上网,加强对孩子反网络诈骗知识的灌输,提高孩子的自我防范意识和甄别能力。
从学校方面来看,《条例》系统规定如何养成网络素养,并将其纳入教育的范围,正是对学校存在的薄弱环节予以补强,当然学校可引入包括公安、检察、法院等相关专业部门的专业人士对未成年人开展警示教育。
如果监护人未尽到职责,怎么办?《条例》对于违反合同规定的情形规定有更针对性的法律责任,例如未成年人所在地基层群众组织、妇女联合会,监护人所在单位,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有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均有权批评教育、劝诫制止、督促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这些规定,特别是对于智能终端产品研发并安装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软件这一要求,将有助于从未年成人接触的源头过滤一些存在诈骗功能链接或者游戏,降低未成年上当受骗的风险。”原乐说。
除此之外,政府有关部门对违反《条例》的相关责任主体,应依法追究其责任,严厉打击,为未成年人创造一个安全、健康、洁净的网络环境。
原乐表示,防范未成年人网络诈骗是一个系统的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网诈“黑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