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物业事虽小,关乎大民生。物业服务的质量体现党和政府对社会的治理能力,服务好的物业能增加广大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进而增加社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在今年河南省两会期间,省政协委员雷智慧带来了全面提升居民生活小区物业管理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的提案。
“全面提升小区物业管理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生活的幸福感,有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1月29日,雷智慧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由于物业管理服务不规范、不到位,近年来小区业主对物业公司管理服务的满意度并不高,物业与业主的矛盾纠纷明显增多。2021年,有关机构对全国218个城市、36726名业主的抽样调查报告显示,84.72%的业主对自家生活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评分为不合格,仅有7.36%的业主对物业管理服务表示满意。
究其原因,雷智慧认为,是源于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主管部门管理落实不到位;参与物业管理的业主素质有待提高,业主委员会履职能力有待提升;物业公司重收益轻服务,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物业服务质量不高;物业公司投入不到位,智能化专业化服务水平低;老旧小区开展物业管理工作难,公用设施不健全等。
针对上述问题,雷智慧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加强对居民生活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的党建引领。加强对小区物业的党建引领,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居民参与积极性,形成社区治理合力,实现多元主体在社会治理中的互联、互补和互动。
二是健全、落实居民生活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法律法规体系。在《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的基础上,各地应结合实际,制定出实施细则或管理办法,明确界定各方主体的权责利关系,力求从根源上解决问题。
三是加强对物业公司的市场培育和行业监管。各地政府主管部门要积极引导、主动服务,培育、打造高品质的物业管理公司,推动行业管理服务质量整体上台阶;要制定物业行业服务标准,开展业务培训,加大行业执法监管力度;建立物业服务评价体系,实行守信激励政策,加强事中事后环节的信用监管,明确相关主体的失信行为和惩戒机制,建立“黑名单”制度并向社会公示。
四是加强推进业委会建设、提高业委会能力素质,鼓励业主参与小区管理。各级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和各级党组织要指导建强居民生活小区业委会;鼓励部分在职党员领导干部和退休党员干部进入居住生活小区业委会;把党员干部参与居住小区管理作为党员到社区“双报到”服务的内容进行考核。鼓励业主参与小区日常管理,建立业主、物业等多方信息交流、沟通平台,让业主有知情权、发言权,增强相互信任和理解。要加强小区志愿者队伍建设,在小区管理服务中起到拾漏补缺、锦上添花的作用。
五是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要加强对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支持。对于老旧小区的改造方面要给与政策和资金方面的倾斜,为老旧小区无偿提供物业用房。对于老旧小区可以实施物业管理试点工作,老旧小区可尝试适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让物业公司入驻老旧小区实现规范化管理。同时建议,各职能部门工作向小区延伸,使社区物业有能力提供高质量和多样化的服务,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业服务需求。
六是加强居民生活小区物业与人民调解制度的衔接,增强化解物业领域矛盾纠纷的能力。在政府主管部门设立物业调解委员会,加强居民生活小区物业与人民调解制度的衔接,发挥基层调解制度的优势,进一步提升多元化解物业矛盾纠纷水平。(刘高雅 实习生李沛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