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2月5日南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吴新汉为南阳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徐文磊为南阳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决定任命:
陈明远为南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宋乡森为南阳市统计局局长;
赵阳为南阳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
任命:
常晖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免去:
张梅的南阳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唐炳申的南阳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炜逸的南阳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决定免去:
徐文磊的南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吴新汉的南阳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南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常晖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2024年2月5日南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南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常晖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南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秦德平辞去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2024年2月5日南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南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接受秦德平辞去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