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这是一部唤醒沉睡法条、激活人性善良的好电影。”在竞争激烈的春节档中,关于张艺谋执导的电影《第二十条》的讨论“热辣滚烫”,这部“民选之片”实现了票房与口碑双收的好成绩。
电影片名取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这是一条关于正当防卫的条款,影片呈现的三起案件,都是围绕这一条款的争议展开。作为一部法律题材电影,《第二十条》的“出圈”绝非偶然。很多人表示,走出电影院后,“法不能向不法让步”这句台词依然振聋发聩,唤起了自己对正义之举的敬仰,以及对于公平正义的思考。
不少网友热议第二十条究竟在保护什么?为此,大河网记者邀请律师谈谈“沉睡条款”不沉睡背后的法理与人情。
贯穿电影始终
刑法第二十条与正当防卫相关
或许很多人暂时没有读过刑法第二十条,但大多数人都知道“见义不为,无勇也”。
网友对电影的讨论 图源网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是贯穿电影《第二十条》叙事始终的关键词。电影男主角韩明的儿子看到有同学被霸凌,勇敢伸出了援手;公交车司机张贵生看到女乘客被男子欺负,激愤下将男子砸伤……三条剧情线,不仅使观众沉浸在文艺作品的生动情节中,也带来了普法的正向影响力。
河南杰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王宇翔告诉记者,《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通知〉》中有明确规定,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还击一方造成对方伤害的,一般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
“防卫行为与相互斗殴具有外观上的相似性,但互殴行为之所以不能构成正当防卫,是因为斗殴双方缺乏防卫意图。”北京观韬中茂(郑州)律师事务所主任何红艺解释道,正当防卫的认定须有证据证明构成正当防卫的五个条件:一是防卫起因,不法侵害现实存在;二是防卫时间,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三是防卫对象,即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四是防卫意图,出于制止不法侵害的目的,有防卫认识和意志;五是防卫限度,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条件难界定
刑法第二十条曾被称作“沉睡条款”
为什么刑法第二十条被称作“沉睡条款”?这是观映后网友讨论热度较高的话题。
“1979年,刑法第十七条首次出现正当防卫的规定。1997年,刑法第二十条对正当防卫条款作出了重要修改,在扩大正当防卫范围的同时限缩了防卫过当范围,也增设了无限防卫制度。”何红艺说,司法实践中证据不足、事实不清、传统司法理念影响等原因使刑法第二十条曾陷入“沉睡”。譬如影片中作为关键证据的“刀”遍寻不到、关键证人沉默不语、过往的司法惯例等都给刑法第二十条的适用带来阻碍。
电影《第二十条》中,案例参考原型之一“昆山反杀案”,图为《今日说法》节目截图。图源:“央视一套”微信公众号
“对于如何把握正当防卫的防卫时间,尤其是如何准确界定‘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是一个较为常见但又争议较多的问题。”何红艺清楚地记得2018年这个关键时间点,她解释道,“当年的‘昆山反杀案’引发社会各界关注,骑自行车的于海明被‘龙哥’刘海龙拿砍刀击打,砍刀掉在地上被于海明抢到后,于海明向刘海龙砍刺5刀,并在刘海龙跑向宝马车后还继续追砍。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江苏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提出案件定性意见,支持公安机关撤案,并作为正当防卫典型案例公开发布。”
昆山反杀案仿佛一声“春雷”,对正当防卫制度的适用起到了“融冰解封”的作用,给正当防卫案件的办理带来了震撼性的启示,打破了正当防卫司法实践领域沉寂已久的静默,激活了正当防卫制度,彰显了依法防卫者优先保护理念。
“于欢案、河北涞源‘反杀案’、福建赵宇案、云南唐雪案等等,推动‘两高一部’发布《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标志着刑法第二十条的变化。”王宇翔说,《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全文用二十二个条文,对依法准确适用正当防卫制度作出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进一步强调要切实防止“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做法,是“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法治精神的坚决捍卫。
正义应该有自己的底气
刑法第二十条保护对抗不公的勇气
不少人在观影过程中,觉得电影中的检察官吕玲玲“太轴”,明明有监控录像,却还要去找证据。她的“轴”源于她的台词——我们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
电影中塑造的检察官形象,其实是现实的折射,激活沉睡的第二十条,保护的正是每一个人内心的正义。
“正当防卫的本质是对民众的授权,鼓励民众向不法侵害作斗争。但我们必须带入防卫人的立场,不能对防卫人苛求。”何红艺说,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我们应当更加倡导见义智为,“遇到危险时,要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震慑实施不法行为的侵害者。同时要做到量力而行,在不具备阻止侵害者危险行为能力时不应贸然正面对抗。重要的一点是,注意获取和保存证据,证明行为性质。”
“不能寒了助人者的心,更不能让英雄流血又流泪。法律是为了让犯罪者的犯罪成本更高,而不是让好人追求公平的代价更大。”王宇翔则认为,遇到不法侵害时首先要考虑躲避,躲避并非懦弱,避免冲突反而是智慧的表现。尽可能跑到人多的地方寻求帮助,如实在无法躲避也决不能让自己和家人受到伤害,敢于防卫。
最高人民检察院也连发两篇影评说明法律应该维护“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社会秩序:“被打了为什么不能还手?见义勇为有什么错?被反复折磨、欺辱,面临重大人身安全,为什么不能勇敢反抗?正义应该有自己的底气。当人们在保护自己和他人的时候,我们不能过于苛责。”
台词海报 图源电影第二十条官方微博
当面对不法侵害甚至暴力犯罪时,我们天然地认为自己、他人、社会公众的权益应当受到保护,我们有权制止侵害,救济被侵害的权益。刑法第二十条的激活,正在为这些勇敢善良的人披上坚固的“铠甲”,让他们可以大胆行善,不再有后顾之忧。这,既是电影的中心,也是刑法第二十条的中心——不让做好人付出代价的公平正义。(董蕾 实习生 范弘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