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任免名单
(2024年2月29日郑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张春成为郑州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段勇为郑州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
廖军和为郑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
尹晓艳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李文兵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
徐卫岭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
杨正辉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
张鹏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庭长;
刘向科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王胜利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审判庭庭长;
马刚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
黄跃敏、李留纪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石卫华、李晓敏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季士方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李传炜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副庭长;
于岸峰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朱长勇、骆大朝、赵俊丽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副庭长;
赵志远、孔令志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
王长春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
郭文政、刘尊超、贺云峰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胡涛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耿媛媛、申晓娟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杨燕勤、程雪迟、姚晓科、孟冬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李广湖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志民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王胜利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职务;
杨正辉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袁斌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李文兵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马刚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于岸峰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
李传炜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高镭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赵志远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职务;
陈丕运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胡涛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张林利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马增军、李岩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郭文政的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刘尊超、贺云峰、张彦超、袁航的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