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南省母婴保健条例〉等十四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24年04月14日08:47

来源:河南日报

关于《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南省母婴保健条例〉等十四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24年3月28日在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河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

省人大常委会:

  3月27日下午,常委会本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南省母婴保健条例〉等十四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草案)》)。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为了维护国家法制统一,进一步提高我省地方立法质量,开展地方性法规集中清理工作,对十四部法规进行修改是十分必要的,没有对《决定(草案)》提出具体修改意见。27日下午,法制委员会召开会议,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决定(草案)》进行了审议,形成了《决定(草案)》(表决稿)。28日上午,法制委员会将审议修改情况向主任会议作了汇报,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委会本次会议表决。

  法制委员会认为,《决定(草案)》(表决稿)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我省实际,建议常委会本次会议通过。

  以上报告和《决定(草案)》(表决稿),请予审议。

编辑:王晓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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