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住房公积金,郑州发布最新通知!

2024年05月28日20:09

来源:郑州住房公积金

  5月28日,“郑州住房公积金”发布“关于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有关事项的通知”。该通知自2024年5月17日起实行,未涉及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按照原有关规定执行。

办理流程

  拟认购郑州市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以下简称“市内五区”)新建预售商品住房,同时符合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职工(包括买受人、配偶及共有人,以下简称“购房职工”),可以按照下列流程委托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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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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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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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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