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大明)日前,民政部联合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农业农村部等21个部门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公布。这是全国层面对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作出的首份总体性、系统性部署。
我国是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数据显示,我国农村老年人口约有1.2亿,年龄结构、空巢率、健康状况等指标均较城镇更加严峻,在经济收入水平和养老服务费用承受能力等方面均与城镇差距较大。《意见》定下目标,到2025年,农村养老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每个县(市、区、旗)至少有1所以失能照护为主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省域内总体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服务覆盖率不低于60%,互助养老因地制宜持续推进,失能照护、医康养结合、助餐、探访关爱、学习娱乐等突出服务需求得到有效满足。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县域统筹、城乡协调、符合乡情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农村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为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质量水平,《意见》要求加强服务安全监管,推进医养康养相结合,提高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养老服务水平。为推动有效落实,《意见》强调加强党对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的领导,健全中央统筹、部门协同、省负总责、市县乡村分级抓落实的推进机制。各地涉及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的重要事项、重大问题须经党委研究决定,并作为下级党委和政府向上级党委和政府报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的重要内容,纳入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