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编辑室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河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4年5月29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责任自负。
特此公告。
联系人:谢冬森 联系电话:0371—65506738
2024年6月17日
2024年06月17日16:40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编辑室清算组
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编辑室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河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4年5月29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责任自负。
特此公告。
联系人:谢冬森 联系电话:0371—65506738
2024年6月17日
编辑:陈梦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