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第三批省级历史文化街区的通知
豫政〔2024〕21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更好保护和传承我省优秀历史文化遗产,挖掘历史文化资源的内涵与价值,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24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经省政府研究,确定新郑市南街古巷历史文化街区等6个街区为第三批省级历史文化街区,现予公布。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作,统筹协调城市发展与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的关系,加强城乡传统格局和风貌管控,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编制实施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制定保护管理规定,明确各类保护对象清单以及保护内容、要求和责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文物局要切实加强对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附件:河南省第三批省级历史文化街区名单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4年7月31日
附件
河南省第三批省级历史文化街区名单
1.新郑市南街古巷历史文化街区
2.新县航空路历史文化街区
3.周口市周家口南寨历史文化街区
4.周口市老淮中(淮阳中学)历史文化街区
5.周口市黄泛区农场场部历史文化街区
6.焦作市西大井1919历史文化街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