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河南省驻马店市汝南县的宿鸭湖水库建于1958年,是亚洲较大的平原人工水库,环湖数万亩杨柳叠翠,两岸万亩芦苇荡是野鸭等野生动物的天堂。如今,在水库周边滥伐林木、捕捉野鸭等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已基本杜绝。
这是汝南县人民法院以法治之力护佑生态之美的缩影。
“环境资源案件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我们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开展巡回审判,拓宽环资审判司法公开力度,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群众明白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可以做,共同营造关注环境、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增强群众的环境资源保护意识。”在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汝南县法院院长肖萌菊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说。
汝南县法院自2022年12月29日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为豫南平原生态区7个县(市、区)一审环资案件集中管辖法院后,坚持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精品案件,审理的环资案件结案率100%,服判息诉率100%。
今年3月,在审理被告人王某滥伐林木案中,汝南县法院对其发出驻马店市首份林木从业禁止令,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与林木采伐有关的活动。该林木从业禁止令的发布,在林木采伐人员中产生强烈反响。
在推动生态环境协同共治格局上,汝南县法院集中所辖7家法院会签《豫南平原生态区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达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有序、高效创新的环资审判协作协议;联合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签署《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多部门联动协作机制》,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职责分工、适用范围、鉴定评估、赔偿磋商、赔偿资金管理等事项,构建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修复机制;围绕宿鸭湖湿地建立司法保护基地、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生态修复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