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近日,有网友发帖表示,当了挂名法定代表人,竟然被法院限制高消费了,没有办法坐飞机出去旅游,也不能住星级酒店,更不能买车、买房,严重影响了他的生活质量。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了探明原因,记者采访到了河南杰瑞律师事务所王宇翔律师,请他为这位网友答疑解惑。原来因涉诉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执行法院将会对公司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网友向记者哭诉,他就是个“背锅侠”,从未参与公司业务管理,也没有分红,都是“挂名”惹的祸。
据了解,这种情况其实并不是个例,围绕法定代表人制度引发的纠纷层出不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新《公司法》)已于2024年7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对法定代表人相关制度进行了完善,这将会带来怎样的改变。
新规来袭 法定代表人≠背锅侠
王宇翔律师告诉记者,新《公司法》实施后,让法定代表人的角色有了新变化,再也不会和“背锅侠”画上等号,实际控制人从此无处藏身。
“通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都是由公司的大股东、创始人或者其委派的董事、经理担任。”王宇翔律师表示,有些老板为了规避自身法律责任和风险,会选择亲属、朋友甚至是陌生人来担任法定代表人,也就是所谓的挂名代表人,但在新《公司法》生效之后,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条件将受到严格的限制。
新《公司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也就是说,在新《公司法》正式实施以后,想要成为法定代表人,应当在公司担任董事或经理,实际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不是随便找一个人就可以蒙混过关。同时对于法定代表人在执行公司事务时,如果出现问题则由公司承担法律责任,个人不再负无限连带责任。这样既保护了法定代表人的权益,防止其为他人违法行为背黑锅,并有助于提升公司透明度和市场信任。
“但尽管免予无限连带责任,法定代表人必须合法合规行事,否则仍会担责。”王宇翔告诉记者。
公司全责 挂名法定代表人有风险
新《公司法》中不但明确了谁来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还扩大了其权利,让挂名法定代表人不再是件“讨巧”的事,更是一件风险很高的事。
根据新《公司法》第十一条“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王宇翔律师解释,公司“承受”和“承担”实际上是谁在承担呢?当然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就是老板。按照新《公司法》规定,法定代表人具有职务豁免权,以公司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需要由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的损失,也是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过去是法定代表人害怕公司的实控人乱来,让自己当背锅侠承担责任后果,现在实控人应该害怕法定代表人胡作非为,因此不得不出面对公司的行为进行关注和管制了。”王宇翔律师说。
王宇翔律师最后提醒,制度的笼子在扎紧,诚信才是公司长久经营的王道。